爆打小三拍裸照!人妻見她變正宮「這樣做」反吃官司
人妻抓猴最後竟吃上官司!台南一名李姓女子懷疑老公外遇,私下跟蹤他長達1年多,並在2016年初,揪3名姊妹闖入小三租屋處,對其施暴毆打,還扯破對方的薄紗衣褲強拍裸照,李女事後氣得跟老公離婚,卻不滿小三晉升為正宮,便在LINE刊登小三的背部裸照等圖文,沒想到因此吃上官司。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檢警調查,李女懷疑老公偷吃,在經過1年多的跟蹤後,與3姊妹計畫給小三教訓,4人在2016年初持錄影機,前往小三租屋處,但因為不知道住在哪一間,便指名道姓隨意敲門,對方聽到後開門查看,李女等人見狀立刻強行進入屋內並將門鎖上,當事人還搞不清楚狀況就被李家姊妹痛毆,身上穿的薄紗衣褲全被扯破,最後被強拍裸照,被害女子事後擔心裸照外流,趕緊向在地派出所備案,見李女交出記憶卡後未再追究,沒想到李女其實已經備分。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李女在事隔10個月後跟老公離婚,但因為見小三變正宮眼紅,便在LINE公開頁面刊載「…所以我也分享了這個精彩的故事、那精彩的畫面呢…拭目以待…」暗示要刊登對方裸照,隔沒幾天,她又PO出對方有刺青的背部裸照,「繼上次分享的文章,這次要人看圖說故事,意指明人不做暗事,做了就要轟轟烈烈…」,被害女子嚇得報警處理。
▼(圖/翻攝自Google map)
李女及3名姊妹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只是要給對方教訓,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李女未理性處理問題,在LINE公開頁面內對當事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恐嚇行為,嚴重影響其名譽,並造成其心理不安,無視社會秩序的規範,認定李女犯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散布文字誹謗罪處4月徒刑,另3名姊妹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3月徒刑,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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