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劉姓女子2014年與徐姓丈夫結婚,她控訴丈夫的身體狀況良好,天天都去健身房運動,卻不願意與她行房,讓她過了3年半的「無性生活」,憤而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徐男現年34歲,正值壯年,有生理需求實屬自然,但卻無正當理由不與妻子發生親密關係,婚姻已有名無實,判決離婚,全案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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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劉女和徐男結婚3年半,平時與公婆同住,由於多年來遲遲未懷孕,公婆便把沒生小孩的矛頭指向她,丈夫見狀竟不發一語,還為生育一事罵她「垃圾」、「我不是資源回收場」等言論,劉女不堪受辱,今年搬出公婆家,丈夫事後竟也對她不聞不問、絲毫不關心她的死活,她一氣之下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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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審理時,徐男並未出庭,法官根據對話截圖,發現2人的婚姻關係確實已降到冰點,從徐男傳給劉女的訊息可以看見,徐男無意維持婚姻,「我想我們離婚好了…可以過妳想要的生活;我想我果然比較適合單身,不適合給人幸福;事實我錯了,我不該害妳。」
徐男還說,「我們分開吧,去找屬於妳的世界,我也不想再自欺欺人了,只能說我們沒緣,我們之間愈來愈不諒解彼此,也不明白彼此之間到底怎麼了,只能繼續在那糾纏與痛苦,這也不(是)我要的,我覺得我真的該放下了…我們沒有對錯,好好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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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甚至表示,「如果知道走到這一步,當初也許就該離開,也不會兩敗俱傷,我們不該相遇對吧;妳知道為什麼我對妳沒有很大性趣嗎…過去妳…還墮胎兩次,妳知道我承受多大壓力,隨妳怎麼說;我知道,也許我們分開比較好…愛已經淡了,找不回來…就維持這樣一段時間,讓我靜靜的,我會再找時間讓我們劃下句點。」似乎妻子曾墮過胎,就是他不願意行房的原因,讓劉女看了心碎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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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徐男正值壯年,有性生理需求卻無正當理由不與妻子共同為性生活,妻子多次溝通後仍無改善,甚至將問題怪罪在她婚前的往事,長久下來,劉女再也不願熱臉貼冷屁股,決定斬斷與徐男的婚姻,且徐男也在LINE中表明不想繼續維持婚姻,由此可見這段婚姻形同破裂、有名無實,因此判決離婚獲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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