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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散佈不實淹水影片 遭裁罰3500元

中央社 2018/10/27 12:01 中央社 字級:
讀稿
涉散佈不實淹水影片 遭裁罰3500元

呂姓男子在臉書貼出多人在淹水椅子上吃流水席的疑似中國大陸影片,卻指地點在員林,彰化警方訊後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士林地院日前裁罰呂男新台幣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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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部8月間大雨成災,彰化縣員林市多條街道淹水,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即有人轉傳分享一段影片,影片中有一群民眾在大雨中站在淹水的椅子上吃流水席,還指影片中地點在員林;彰化縣政府發出新聞稿表示,影片中地點不在員林,研判影片可能來自中國大陸。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彰化縣警察局追查影片來源,查出是家住台北市的59歲呂男所為,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呂男移請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裁處。

士院裁定書指出,呂姓男子是在今年8月16日上午,以手機在臉書個人專頁發表淹水影片,並散佈「大家有看過流水席嗎?!請看看網友傳來的昨天(2018/8/15 )在員林的正港流水席」之謠言。

呂姓男子辯稱,該影片是朋友在LINE群組傳給大家看的,因為那幾天新聞報導彰化縣員林市淹水,看到該影片就覺得員林市有淹大水,但影片是否為彰化縣員林市,他沒有查證,覺得影片很好玩就上傳到臉書。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呂男未盡最基本的查證,即公開散佈不實訊息在臉書,且該訊息經21則留言、916則分享、6萬次觀看,足見已造成不特定瀏覽該網頁者轉載分享,使不特定人均得以聽聞該則謠言。

裁定指出,聽聞者無從判別訊息真實性,若該謠言不斷經人分享轉載,將使人心惶惶誤認該地區有淹水,呂男坦承未盡基本查證義務,且明知若發表各縣市淹水議題,將造成廣大迴響,仍散佈內容已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的謠言,並影響不特定人對社會治安的擔憂,顯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

法官認為,呂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的規定,審酌一般民眾對現今社會治安環境的觀感、網路資訊虛實參半,呂男未求證訊息真實性即散佈,顯然思慮不周,裁處罰鍰新台幣3500元,可抗告。

 

(封面圖/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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