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施姓男子,2011年赴美攻讀碩士,為了取得綠卡,和美國簽下6年志願役,但他仍具台灣役男身分,原本須在2014年12月底回台服役,役政單位多次通知不到提告。施男父親出庭表示,由於護照被美方收走無法回台,2020年可回台服役,地檢署認為男子非故意逃兵,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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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3000公尺、500障礙,頂著大太陽,戶外刺槍操課,這是許多男生經歷的當兵過程,在新訓中心,每天從早操到晚,管你溫度40度還是接近零度,全副武裝操兵,讓你絕對一夜好眠,撐過去三五好友聊天講一輩子,沒撐過或逃兵只能被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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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園就發生一起案例,一名施姓男子在2011年去美國攻讀碩士學位,原本最晚應該2014年12月底前要回來台灣服兵役,俗話說的好,是男人就是要當兵,他成功取得碩士學位後,毅然決然參加美國募兵,就這樣給他簽下去,簽了6年的志願役合約,還在訓練期間取得美國公民身分,在台灣上軍訓課可以抵役期,但沒說在國外當兵可以抵役期,所以儘管施性男子在美國從軍,他仍然是台灣役男,我國役政單位從2015年開始多次發函,催促他盡快回國履行義務,雖然徵集令由他父母簽收,但他卻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返國入伍,最後也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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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訊時,由施姓男子父親代為出庭,他說兒子2014年入伍時,護照就被美國收走,所以也無法回台,等他2020年美國役期服滿就會回國當兵,並且出示跟美軍簽約的文件,桃園地檢署認為,施姓男子並沒有故意逃兵的意圖,加上台灣當兵期限是36歲,到時施姓男子2020回國,只有33歲還能入伍報效國家,沒有其他積極證據,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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