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湯姓男子,在2016年3月23號凌晨,到翁姓男子住的透天厝,潑汽油縱火,造成6人身亡,遭判死刑。審理過程湯姓男子辯稱買汽油是用來洗浴室,時死刑,檢方疾呼,如果湯男被
判免死,六名被害人做鬼都不服。但最高院認為,應查明湯男犯案時的心智狀況,4號上午將全案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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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2016年3月23號凌晨,新北市三重這場大火帶走六條人命,一開始還以為是電動車著火,但監視器被移過,很可疑。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這名行徑詭異的縱火男子就是51歲的湯姓嫌犯。
記者 vs.湯姓嫌犯:「害死六個人你知道嗎?燒死了六個人,你要不要跟家屬道歉啊?」
▼(圖/東森新聞)
湯姓嫌犯被求處六個死刑,但最高法院4日將全案發回更審,湯嫌可能躲過死刑。審理過程中湯男一度認罪,又翻供否認,還瞎扯買汽油用來洗浴室。一、二審根據監視畫面等物證,都是依殺人罪判湯男死刑,湯姓男子上訴到最高院在生死辯論庭仍然自稱清白。檢方疾呼如果若判免死,
6名被害人做鬼都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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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縱火案事起因於2014年,湯姓嫌犯下雨天時來到店內,手拿著雨傘想把傘帶進店內被阻止與江姓老闆發生衝突,一旁的翁姓男子見義勇為幫忙勸架,卻公親變事主,雙方發生扭打還遭到提告,但最後法院不成立,因此心生不滿釀下殺機。
▼(圖/東森新聞)
火場生還者林文祥:「一次毀兩個家庭,不覺得很可惡嗎?希望能判他死刑」。
家人平白無故被火燒死,受害家屬欲哭無淚,但最高院認為應該查明湯姓嫌犯縱火殺人究竟是出於直接或間接故意,以及他犯案時有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況,4日將全案發回更審。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