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一名李姓男子靠收租維生,前(2016)年喝醉在家持刀殺妻16刀,再自捅左胸,妻子身亡但他獲救,士林地院認定他喝酒致辨識能力降低,依家暴殺人罪判8年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4年,不過最高法院要求查明李男在精神科就診、飲酒前,精神、心智及辨識能力是否健全?飲酒時是否預見酒後會有殺妻的可能?並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2)日辯論終結,李男表示「不知道妻子怎麼死的」,並稱對妻子的死痛苦內疚,更當庭下跪,數度強調「我不是殘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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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
維基百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47歲李男靠父親給的一間一樓店面收租過日,2010年再婚與被害顏姓妻子結婚,但婚後經常爭吵,曾鬧進警局互控傷害並分居。2016年顏妻搬回與李男同住,同年11月15日凌晨2點左右,李男在家和妻子喝啤酒,再因小糾紛爭吵,李男怒持一把水果刀朝顏妻頸部等處狂砍16刀。顏妻驚恐打119求救,「我死了!我死了!」警消趕緊將兩人送醫,顏女頸部有5處刀傷,其中兩刀深及頸椎,割斷氣管與兩側頸動脈大出血,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李男稱「我不是這麼殘忍的人」。(圖/東森新聞)
警察質詢時,李男對當天僅有片刻印象,稱「好像有殺她」,行凶過程和動機都「忘記了」。一審認為李男行凶時因喝酒而精神耗弱、得減刑,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二審則認為李男自知酒後極易情緒失控仍濫用酒精,造成被害人傷亡,不應減刑,依殺人罪改判14年徒刑。不過,最高法院認為李男案發前長期在精神科就診,二審沒詳述李男酒後能否預見自己會殺妻,因此發回高院更一審。
高院2日開庭,李男稱絕沒酒後慣性鬧事,雖曾與妻子互毆,「但那是單一事件」,強調不清楚事情到底怎麼發生的,對妻子的死痛苦內疚,「我現在很難過,我願負起責任」,並請求法官「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但檢方請求重判,讓李男不服氣,強調:「我不是殘忍的人!我從小到大,不是你講的兇殘人物!」宣稱外人不了解他和妻子的相處模式,更反覆表示:「我對她很好!我可以發誓,我對她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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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更多新聞:狠夫殺妻分屍!死者最後身影曝光 女兒嚇到「提媽媽頭顱」報警
桃園市龍安街5月25日,發生一起狠夫殺妻的駭人分屍案!68歲簡姓死者,日前與陳姓嫌犯協議離婚,沒想到丈夫因為不滿財產分配,將她殺害分屍,死者女兒找不到母親,前往父親住所,發現裝有屍塊的袋子,才驚覺母親遭殺害,她提著裝著媽媽頭顱的麻布袋到派出所報警,才讓案情曝了光。
▼(圖/東森新聞)
25號的監視器拍下簡姓死者穿著紅色上衣返家,送早餐給丈夫,這一幕成了最後身影。桃園市26號傳出恐怖殺妻分屍案,兇嫌是以三把料理刀以及一支鐵錐狠心殺害妻子後分屍,陳姓嫌犯殺人分屍後則是喝得爛醉,在警局一度不承認犯案,直到酒醒看到了女兒不斷哭泣,才終於認罪。
▼(圖/東森新聞)
陳嫌第一時間被捕時喝得爛醉、意識不清,無法接受警方訊問,但員警注意到,他雖然不修邊幅,但指甲卻意外修剪的乾淨整齊,研判應是在行凶過程中,指甲縫裡卡有血跡、肉屑等物,也全數剪掉滅證
▼(圖/東森新聞)
嫌犯在犯案過程,從支解分屍、購買石灰掩蓋屍體氣味,甚至疑似特別修剪指甲,剪去可能藏有血跡、肉屑的過程,滅證縝密的程度,在在顯示出殺妻早有預謀。
兩人105年離婚時候,協議案發地點的房子一人一半,但並沒有確實履行,因此引發口角,據了解,陳嫌得精神狀況並不佳。
從三層樓民宅的平面圖來看,陳嫌疑似從靠近後門的廚房拿取料理刀,在行兇浴室裡進行分屍,接著將屍體分成3袋2箱,將藏有內臟的屍袋冰在冰箱裡,再將2袋屍塊藏到2樓的主臥房床墊後方,警方也在3樓發現一只鐵桶,內部裝有妻子衣物、燃燒未完全的殘骸以及其他行兇證據。
▼(圖/東森新聞)
記者:「為什麼要殺你太太?你怎麼那麼狠心把你老婆分屍了,你會不會後悔?」,陳姓嫌犯:「我錯了」,面對記者追問,嫌犯終於認錯了。而這起案子會曝光是因為死者女兒忍著悲痛,提著裝有母親頭顱的麻布袋去警局報案,監視器拍下女兒嚇得走出家門口,驚魂未定,隨後騎著機車,從住家龍安街14巷,左轉走江南二街小巷,行經快速道路橋下後,前往位在龍安街132巷的龍安派出所報警,住家離派出所很近不到400公尺,騎乘時間也只需要兩分鐘。
夫妻倆兩度離婚,去年又再婚,鄰居也早有耳聞倆人關係不太好,鄰居:「這陣子都去她兒子家住,這陣子感情不好,對啦」,鄰居:「老太太(死者)平常對我媽很好,偶爾送菜這些,都會陪我媽」。
根據鄰居的描述,死者是一位容易心軟的人,所以縱使跟丈夫協議離婚,但平日還是會照顧他、送早餐給他吃,萬萬沒想到換來的是如此慘忍的殺害,檢警訊後將他依殺人罪嫌送辦,要持續釐清案情,陳姓嫌犯為了財產分配,心生不滿殺害妻子還分屍,失去母親的子女哀痛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