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華山草原分屍案,警方當時逮捕涉案陳姓男子時,他的羅姓女友人在旁涉嫌咬員警、出言不遜、比中指;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羅女認罪,近日判她拘役40日,緩刑2年。
羅姓女子6月17日晚間10時25分左右至華山大草原,明知員警正對涉犯殺人案件的陳姓犯嫌進行盤查,竟基於妨害公務的犯意,對員警比中指、咬員警,罵三字經,因此遭警方移送法辦;檢方偵辦後將她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羅女坦承犯行,以及當庭向被害員警道歉等情況,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她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萬元,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華山草原分屍案,認定陳姓男子性侵殺害被害女子後棄屍,手段凶殘,8月14日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將他起訴,建請法院處以最嚴厲之刑,全案目前由北院審理中。
(封面圖/翻攝自羅女臉書,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