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名媽媽PO文指控,女兒放學回家路上,就在派出所附近被40幾歲的男騎士「假借
問路,不斷試圖觸碰胸部」,引發關注,警方回應,調閱監視器發現,
襲胸的動作並不明顯,但已經掌握男子身分,也聯絡家長到警局正式報案
提告,目前家長仍未提告,尚未成案。
★
9/17晚間9點【明星便利店】開張啦!
★
最新奇娛樂的便利店「密室遊戲」都在東森綜合32頻道
▼(圖/東森新聞)
新店安康派出所附近,一名媽媽PO文指控,女兒放學回家途中,走路經過土地公廟旁的巷口,被一名男子襲胸。這名媽媽說,年約40到50歲的男子騎機車,假借問路,手不斷試圖觸碰女兒胸部,要網友多小心特別留意。經過警方進一步,調閱監視器釐清,當時男子騎車到巷口之後停了下來,後方女學生走路靠近,警方說,這時男子下車往後比手畫腳,看似在問路,但警方也說碰觸胸部的動作並不明顯。
▼(圖/東森新聞)
透過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這名被指控的男子戴著安全帽,身穿短袖上衣、七分褲,當時女學生從學校回家路上,走了約一公里指控被襲胸,事發地點距離派出所只有不到200公尺,警方回應,經過徹夜調查,已經確認男子身份,所長也打電話給家長,盡速到派出所報案,但因為家長遲遲未提告,所以仍無法成案。律師劉韋廷:「到底有沒有碰觸到,那是有可能的差異是在,是否已經構成性騷擾防治法,而沒有直接構成強制猥褻,還是需要這個被害人來協助判斷,到底有沒有讓她,讓這個被害人感覺到不舒服,如果沒有這個被害人來協助的話,警方確實在這辦案的過程當中,會有一定的困難。」
▼(圖/東森新聞)
比較法條,性騷擾防治法中,趁人來不及抗拒襲胸,最重處2年以下徒刑屬於告訴乃論,不告不理,但如果是乘機猥褻罪,就是公訴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如何界定,少了被害人說法將難以定罪。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相關新聞!
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有人在台北市的圖書館對女學生進行騷擾,這起事件發生在萬華區的公共圖書館,家長在臉書PO文說,她的女兒在圖書館讀書,竟然受到一名戴口罩的男子騷擾,這名家長提醒大家要多多注意,警方也加強巡邏,要把騷擾的男子逮捕到案。
★9/17晚間9點【明星便利店】開張啦!
★最新奇娛樂的便利店「密室遊戲」都在東森綜合32頻道
▼(圖/東森新聞)
時間發生在9月13號晚間7點多,國中女生在圖書館的3樓讀書,這時口罩男子上前攀談,卻突然間伸手碰出女學生的肩膀,女學生站起想要離開,男子竟然試圖把她拉到角落,這讓女學生嚇壞了,後來跟著爸爸一起到警局報案。
圖書館館長:「我們本來,在3樓就設有警示警鈴了,館員的巡查時間不一定啦,所以館員可能當時沒有到3樓。」
▼(圖/東森新聞)
館長表示,當天晚上4層樓的圖書館只有2名工作人員輪值,事發當時3樓並沒有館方人員,女學生也沒有跟同仁求救,他們是直到警方上門,調閱監視器,才得知這件事。
目擊民眾:「有一個摺疊椅,就躺在這邊在那邊看書,因為躺在那邊戴個口罩 ,不覺得怪怪的吧。」
▼(圖/東森新聞)
警方表已經調閱監視器,透過這名男子的機車車牌循線找人,要了解男子的動機,而受害女學生的母親,更是以自身孩子經歷,提醒家長多留意,女孩子單獨一人在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