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輛百萬名車自撞匝道入口,駕駛酒測0.78,車上副駕是一名長腿辣妹,她痛得不斷哀號,任性地走上救護車不想理會駕駛男子,駕駛是36歲的林姓男子,自稱台商,對警察從頭到尾採取不合作態度,甚至大嗆「你們台灣警察欺負我」,最後還丟了一張25萬支票說要送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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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綁馬尾女子步出車外,打扮時髦、兩腿光溜溜,車禍發生後痛到連站都站不穩,還要人攙扶,之後躺在擔架,要求救護員包紮。
百萬轎車狠撞台74線青海路閘道口,車頭撞到變成廢鐵,大型指示牌底座也連根被撞斷橫在路上,這麼大的撞擊力,難怪副駕女生痛到一直哭。
女子痛得不斷哀號,救護員也只能站在旁邊安撫。
載她出門的是一名36歲林姓男子,他的頭部撞傷,一開始還不肯乖乖酒測,直到警察哄他才配合。
警察:「一次就好了,你可以的。」
男子酒測值高達0.78,之後扶女乘客上救護車,女生痛得不想理他。
這名男子喝了不少,那一張嘴講個沒完,甚至自稱在大陸工作,說是台灣警察欺負人。
酒駕男子:「我是一個台商,我是一個台商,你們台灣人欺負我夠夠。」
▼(圖/東森新聞)
男子罵髒話還嗆警察,警察發現有一張25萬元支票和一根棒球棍掉在車門外,男子醉言醉語,說要把支票送給警察。
六分局交通分隊長張木榆:「有表示他會負起責任沒錯,支票也是他拿出來的沒錯,但是我們並沒有丟還給他或是對他有不禮貌的行為,都沒有。」
▼(圖/東森新聞)
自稱台商林姓男子,臉書經常PO出炫富照,看起來生活的確過得不錯,但這下酒駕自撞,除了百萬車受損,遭撞斷號誌鐵桿粗估百萬元,如果這些錢也賠得起,或許就能展現台商實力。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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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周姓男子今年5月酒駕騎車,因為臉色通紅被警察攔檢,經查後發現酒駕,周男因此被檢方起訴。其實周男在這之前已有18次酒駕前科,去年更酒駕高達7次,讓有「佛心法官」之稱的施姓法官都忍無可忍,日前重判他2年有期徒刑,併科12萬元罰款。
▼(圖/東森新聞)
判決書指出,周男5月2日下午在路邊飲用含酒精成分的保力達,晚上6點時酒精作用尚未消退,他就騎車上路,因為滿臉通紅而被警方攔查,檢測後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24毫克,周男因此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誇張的是,其實這不是周男第一次酒駕,早在2001年他就因酒駕初犯公共危險罪,之後2006年1次、2010年3次、2011年1次、2013年4次、2017年7次、今年2次,共有19次酒駕被逮,目前還有6案尚未執行。法官認為,周男酒後仍執意騎車上路,根本罔顧公眾安全,以及自己和大眾的生命、身體與財產,雖然所幸這次沒有肇事,但若不是被警察攔停下來,後續肇事的可能性極高。
法官苦口婆心地說,酒駕代價極高,喝酒之前應該先衡量後果,或是酒後坐計程車、請好友載回家,不要酒駕後繳罰金充裕國庫,「自己要會加減乘除算一算,不要心存僥倖自己害自己了」,也不要結交酒肉朋友。
刑法第185條中,酒駕最高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據《蘋果》報導,此案法官素有「佛心法官」之稱,但看見「酒駕王」周男也忍不住重判他最高的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2萬元。
▼周男是油漆工,表示因為工作不穩定,所以總是藉酒消愁。(圖/東森新聞)
而從事油漆工的周男被抓時則辯稱,自己是因為工作不穩定才會藉酒消愁,法界人士則表示,這不僅僅是刑法問題,社會應該關注這樣的社會邊緣人。周男犯了18次酒駕卻依然故我,法界人士說明,重建他的價值觀才是重要的,社福機構應介入輔導他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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