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本土劇演出的江辛格,性侵在街頭搭訕認識的肢障女子,高院考量他患有慢性精神病,犯案時辨識與控制能力明顯降低,判刑5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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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pixabay)
曾在本土劇演出刑事組長的小咖演員江辛格被爆性侵肢障女,判決書指出,江男早在民國89年間即被診斷出罹有器質性精神病,屬中度身心障礙,但因經濟因素而未繼續就醫治療。
106年5月間,江男在街頭發現一名販賣口香糖的肢障女子,見女子獨自一人且滿身大汗,上前搭訕邀請女子到住處休息。
被害女子不疑有他隨同江男至住處,江男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持菜刀砍向女子,強壓女子性侵得逞。被害女子離去後因受傷流血,被路邊商家發現報警,全案曝光。
江男一審時否認犯罪,辯稱與被害女子性交易,直到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時才全盤認罪,並向被害女子道歉。
高院採納鑑定報告,認定江男犯案時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即辨識能力)與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即控制能力)都顯著降低,依刑法規定減刑,以攜帶凶器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6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量刑均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封面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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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這款阿公!新北市驚傳亂倫悲劇,一名阿公屢次趁著兒子上班時,對11歲孫女伸出狼爪,不僅撫摸、猥褻,還爬上孫女的床性侵得逞,害孫女懷孕後,甚至偷偷帶她去墮胎掩蓋惡行,之後再繼續無套性侵,孫女隱忍2年多,終於忍無可忍,向爸爸的同居人哭訴,全案因此曝光。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年近70歲的阿公長期照顧一雙孫子女,沒想到2013年11月起,兒子必須上晚班,家中就剩孫子女在家,阿公見有機可趁,在兒子外出工作期間,以每個月1次的頻率,摸黑偷溜進孫女和孫子的房間,起初是摸胸及下體,幾次後竟食髓知味,變本加厲開始無套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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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孫女被害到懷孕,阿公還帶她去墮胎,且阿公惡性不改,之後還開始戴套性侵,孫女苦不堪言,卻不敢張揚,直到2016年6月,她再也承受不住內心壓力,才和爸爸的女友訴苦,揭發阿公惡行。
▼(示意圖/pixabay)
新北地院開庭時,阿公坦承罪刑,孫女也指證歷歷,加上孫子表示,因為自己和姊姊睡上下舖,每次阿公偷偷爬到上鋪性侵姊姊,整個床都會晃的很大力,兩人還會發出「聲音」,但因為太害怕,都緊閉眼睛假裝睡著。新北地院認定阿公猥褻孫女37次、性侵7次,還讓孫女懷孕、墮胎,2年來已造成她心靈難以抹滅的創傷,雖然孫女和兒子都不希望阿公坐牢,但合議庭仍以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阿公11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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