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知名律師呂秋遠承接一對夫妻委託訴訟,一方面替先生控告第三者通姦,另一方面又幫被太太控告第三者權勢性交,因涉及利益衝突,他卻只有口頭告知,雙方當事人未取得書面同意,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定他此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將他記申誡,全案確定。
▼(圖/東森新聞)
律師呂秋遠:「有一句話,人家說真愛就像鬼一樣,每個人都聽過,但很少人看過。」律師呂秋遠常上各大電視節目,也會幫網友解惑,但卻被指控違反律師倫理。
原來是三年前他承接一對夫妻委託訴訟,一方面替先生控告第三者介入婚姻,隔一個月後,又替太太告對方權勢性交,這事移送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二審認定他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記申誡,而呂秋遠也喊冤。
律師呂秋遠:「簡單來說,我覺得這件事情,我不認為我有做錯,我認為這件事情非常莫名其妙,不公平,一審也不認為我有這樣的行為,這個決定不能接受。」
呂秋遠認為當時有一再口頭告知雙方當事人,對於判決覺得不合理,但台北律師公會也出面回應。
台北律師公會副秘書長黃朗倩:「對於申訴人的主張,我們有確認過,雖然申訴人口頭表示說,律師的建議有同意,但是申訴人沒有簽同意書,事前沒有簽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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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事案件涉及到利益衝突,律師公會說,律師遇到這事,除了口頭告知外,應以書面取得雙方委託人同意,如果只有口頭告知,可能違反倫理規範,會酌記申誡一次,並公告在行政院公報上。台北律師公會副秘書長黃朗倩:「如果該名律師想轉任法官的話,這些紀錄都會呈現出來。」記申誡的紀錄,對於未來的職業生涯,可能也會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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