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消息來源太強大!台北市一名7旬老翁指控,40多歲的劉男與他的老伴有染,2人一年內就上摩鐵激戰29次,讓他戴了一頂大綠帽,只是沒想到,老翁鉅細靡遺描述完2人偷情細節後,竟說這些都是「天公伯、觀世音、龍山寺」等神明向他爆料,還稱「神明不會說謊」,他勢必要追究到底。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老翁懷疑妻子外遇,3月間帶著親筆狀紙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妻子與小王,之後還每個月到北檢補充理由狀,清清楚楚的描述妻子偷情的時間、地點,指出「小王」劉男都會開著一輛乳白色轎車,載妻子到不同旅館開房間,自去(2017)年3月到今年1月間,共偷情29次,連車號也記得,由於老翁每一封親筆狀紙都振振有詞,檢方為釐清案情,只好約談劉男和老翁妻子到案。
▼(示意圖/pixabay)
劉男到案後覺得莫名其妙,強調自己根本不認識老翁妻子,更不曾載過她,老翁妻子也喊冤,表示和劉男互不相識,也沒有和其他人搞婚外情,由於雙方各說各話,完全兜不起來,檢方再傳喚老翁的子女到案,才終於釐清真相,老翁子女無奈地說,老翁自去年8月起,情緒變得暴躁,開始產生妄想,一直說龍山寺的神明、天公伯、觀音媽都跟他說老翁妻子有外遇,跟劉男偷來暗去,還說神明有幫忙擋著兩人偷情,而老翁的情緒,直到今年初到醫院看診才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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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堅稱「神明不會說謊,所以兩人必有姦情」,但檢察官認為,老翁單憑自己的臆測及幻想,將幻境與現實結合,才會錯認妻子與劉男外遇,又沒有積極的事證可以證明,因此將老翁妻子及劉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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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人妻懷疑年近70歲的蔡姓丈夫搞外遇,於是暗中檢查行車紀錄器,沒想到居然從中聽到一名黃姓婦人的嬌羞呻吟聲,還有「我要」、「不要停」等煽情對話,蔡妻驚覺丈夫偷吃還搞車震,怒告兩人通姦,但蔡男竟辯稱,兩人只是在車上吃便當。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蔡妻在去(2017)年4月,無意間發現家中有張消費日期為2016年11月的摩鐵發票,她心生懷疑,展開蒐證行動,結果不僅在丈夫手機發現他和一名50多歲黃女的親密合照,還在家中汽車的行車紀錄器內,找到2016年9月兩人疑似車震的證據,雖然畫面沒有錄到人影,但錄下黃婦「我要」、「趕快」、「拜託不要停」嬌喘,發出「嗯嗯啊啊」的呻吟聲,甚至還錄到疑似撞擊聲,及男性出力時的悶哼。
▼(示意圖/pixabay)
蔡妻驚覺丈夫偷吃,怒不可遏,憤而提告2人通姦,不過蔡男解釋,當時是和黃婦一起到桃園市觀音區賞荷花,回程到摩鐵休息,2人是純聊天,未做出踰矩行為,而行車紀錄器錄下的聲音,是他和黃婦在車上吃便當,後來自己因為吃壞肚子,下車上大號,還強調自己不舉多年,根本沒辦法嘿咻,行車紀錄器錄下的不是他的聲音,黃婦也否認與蔡男發生性行為。
▼(示意圖/pixabay)
檢方勘驗錄音內容,發現的確多次出現女生喘息及呻吟聲,女方央求「拜託不要停」,男生回說「這邊有乳液」,期間未有上下車或開關車門聲,認為2人應為蔡男及黃婦無誤,不過因為未聽到「啪啪聲」,畫面也沒晃動,更沒聽到蔡妻指控的「我要」、「趕快」等語,認為如果男女在進行愛撫等親密舉動,也可能說出「不要停」,無法認定雙方有車震,加上蔡妻未蒐證到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等物,汽車旅館部分因發生時間久遠,無法扣得兩人住宿使用的床單等物,因此難認兩人有發生性行為,新北地檢署18日以罪證不足,將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