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民眾買到假冒的「蜆錠」,包裝和知名大廠出產的幾乎一模一樣,扯的是,真品一盒賣1千二,仿冒的蜆錠竟然一盒賣到兩千多塊錢,通路包括知名電視購物,違反商標法,估計已經有好多不知情消費者買回家吃,現在問題來了,這個仿冒蜆錠的內容物有沒有問題,還得再化驗,警察從工廠搜出來的一大堆仿冒品,多到警局都快成了小型藥局。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
主旨:本隊將於今(16)日上午10:00召開破獲仿冒立川商標商品記者會!
業者販售偽「黃金比例」蜆錠,吃了人生變黑白,食在不安心!
一、查獲單位: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
二、查獲時間:105年1月18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南區、臺中市大里區
四、查獲嫌犯:吳OO
五、查獲證物:仿冒立川商標蜆精商品25箱(蜆錠2萬8,312片)、立川商標包裝盒紙盒9箱、進出貨單乙批、製造蜆精草稿1張、蜆粉3包及電腦主機1台。
六、案情摘要:
立川為我國高知名度商標品牌,品牌名下所屬保健食品黃金蜆精,為現代人追求健康的保健食品,大多消費者在認知有限的範圍內,時有誤購之情形。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於104年11月底接獲民眾檢舉,表示所購買之黃金蜆錠疑為假冒之商品,經蒐查該類相關商品發覺疑有仿冒之嫌疑,隨即追查相關商品製造來源及販售店家,並透過國內知名製造黃金蜆錠廠商-立川蜆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鑑定,確認商品非該公司所製造售出。
本案商品外觀包裝及製造公司均登記為「立川OOOO有限公司」,與國內立川蜆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登記在案之「立川」黃金蜆錠相同,顯已違反商標法,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追查該商品製造來源及販售方法,發現涉嫌人吳OO於住宅,利用「東森、森森、MOMO及大買家」等商務平臺刊登販售仿冒立川商標之蜆精等商品。
吳嫌以低價購買來源不明原料,再依自製的比例表,調配成所販售之蜆精,並委託工廠包裝、製錠,再以真品同等之價格販售,獲取暴利。犯嫌盜用立川商標照片,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銷售仿冒商品,由於商品包裝與真品幾近雷同,致使民眾誤認購買。案經警方一個月餘偵查、跟監蒐證,俟事證齊全、時機成熟,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兵分二路於臺中市南區及大里區執行搜索,現場查扣仿冒立川蜆錠2萬8,312片、立川商標包裝盒紙盒9箱、進出貨單乙批、製造蜆精比例表1張、蜆粉3包及電腦主機1臺等商品,侵權市值超過新臺幣4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