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一個空姐還不夠!副機師又偷吃空姐 下場慘兮兮

▲(示意圖/pixbay)

這位副機師對於空姐似乎情有獨鍾,台北一名蘇姓副機師,娶了鄒姓空姐,又劈腿黃姓空姐,甚至還把小三帶回家裡亂搞,留下4堆衛生紙,被鄒姓空姐妻逮到。小三和副機師最後遭判賠空姐妻180萬、200萬。副機師也在沒多久後和妻子分居,去年以房子是借名登記在妻子名下為由,提告討回房產,但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副機師要求空姐妻返還房產。(示意圖/pix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副機師2012年在台北市信義區買下一棟千萬房子,同年8月因為想轉往國外航空公司發展,因此將房產借名登記在空姐妻名下,但貸款、水電等房子所需費用,仍由副機師支付。2014年副機師被空姐妻發現外遇同業,兩人因此分居。而去年副機師主張夫妻信任已經破滅,提告要求空姐妻必須返還千萬房產。
 
被告的空姐妻向法官表示,這棟房子是當初她發現丈夫偷吃空姐小三,丈夫為了挽回婚姻贈送給她,況且當時兩人尚未離婚。空姐妻又表示,自從小孩出生後,2014年到2015年間暫停工作,理應由還在工作的副機師丈夫支付房子所需費用。另外2015年兩人分居後,丈夫還居住在該棟房子,讓他付水電瓦斯很合理。空姐妻主張,房子非借名登記,不該返還。
 
法官開庭勘驗兩人在通訊軟體的對話,副機師對空姐妻說:「我們先分居,我不覺得這樣的狀況我們可以生活下去。」空姐妻則回:「我在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選擇分居?」法官認為夫妻相處已經嚴重裂痕,隨時有離婚、分居可能,照常理判斷,不會有借名登記房產的問題,況且副機師還留在原公司,和他當初聲稱的動機不符,因此不採信副機師的說法,判空姐妻不須歸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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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已婚的蔡姓國小學務主任,過去曾發生多次外遇事件,雖然他曾對妻子說不會再犯,但仍在去年和另一所國小的郭姓女總務主任發生婚外情,還向妻子謊稱要去「參加飛盤比賽」,藉此和郭女幽會。而機靈的蔡妻察覺有異,於是狂追54公里到摩鐵逮人,新北地院1日判決2人要賠償蔡妻40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蔡男是新北市板橋某國小學務主任,不過卻在婚後不斷外遇,而且對象都是平時會碰到的學校職員,蔡妻指出,丈夫曾經為此懺悔,並寫悔過書承諾不會再犯,不過實際上他卻做不到。

去年12月,蔡男謊稱要到某技術學院參加飛盤比賽,而當天蔡妻到丈夫的學校附近辦事情時,剛好就目睹蔡男搭上了另所國小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機靈的她一路騎機車尾隨。直到汽車開上高架橋後,蔡妻本來想要放棄跟蹤,結果這時蔡男突然傳來飛盤比賽的照片,蔡妻這時才發現實際比賽地點是在八里區的某國小。

於是蔡妻再度跳上機車,火速騎車飆往八里這所國小,果然發現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就在那,於是在一旁等候比賽結束。直到當天下午3點多,蔡男和郭女又再度上車,蔡妻這時攔下計程車跟蹤,一路從八里狂追54公里到樹林,最後竟然見到2人進入一間汽車旅館,氣得立即報警抓猴。

警察到場按鈴進房後,只見蔡男衣著完整,郭女則一絲不掛地在浴室泡澡,讓蔡妻氣得提告求償700萬。

事後蔡男聲稱兩人只是討論學校工程,郭女則說當時是「純聊天」,由於房間並未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是沾有體液的衛生紙等事證,所以最後刑事部分,檢方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能認定兩人涉犯妨害婚姻等犯行,因此不起訴。而民事部分,新北地院認為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因此判2人須賠蔡妻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空姐 副機師 劈腿 外遇 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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