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神和男友上床!工具人崩潰欲硬上 她嫌「嘴臭」急脫逃

看到女神和男友上床!工具人崩潰欲硬上 她嫌「嘴臭」急脫逃
▲高雄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一名侯姓男子長期愛慕女子小文(化名),沒想到卻無意間撞見小文與男友發生性行為,他當下氣得想毆打男方,不過遭到制止。隔天他找小文喝酒解悶,但途中兩人起口角,侯男色心大起企圖硬上,還嗆「我今天一定要X到妳」,幸虧最後小文冷靜智取逃離,趁機連絡兒子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本月18日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侯男對小文有好感,3年前開始,以每天一瓶啤酒作為報酬,在對方的飲料攤幫忙,但小文已有男友,並未接受侯男心意,2016年9月侯男前往小文住處,撞見她與男友鎖在儲藏室做愛,氣到欲追打對方,幸被小文制止。隔天晚上,侯男心情鬱悶找小文喝酒聊天,沒想到他趁對方到廚房拿冰塊時,趁機強行親嘴、摸胸,小文試圖反抗仍被壓制,過程中,侯男還扯下小文部分頭髮,嗆聲「我今天一定要X到妳!」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正當侯男準備脫褲硬上時,小文急中生智,先是配合,並要對方先刷牙及洗淨下體,但在逃跑時被發現抓回,於是她又再騙說要約汽車旅館,侯男誤信上樓幫她拿手機和皮包,小文立刻趁隙逃脫,跑到附近超商打電話給兒子求救,全案才曝光。

高雄地院審理時,被告的律師質疑小文酒後記憶不清楚,因此誤認侯男對她性侵,並提到被抓下的頭髮和衣領,無法證明遭性侵所扯下,可能是因爭風吃醋起爭執所致,不過,小文正確指認侯男當天穿著「豹紋內褲」,且法官調閱2人事後LINE的對談紀錄,發現小文大罵侯男「賤男人,得不到就用強姦的」,被告則回「妳不是喜歡刺激嗎?」、「現在還要我幫你工作嗎?」因此認定侯男犯行明確,判處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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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44歲朱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避不見面,從去(2017)年多次傳訊息恐嚇對方,還秀出持槍照,強逼前女友出面。沒想到女子赴約後,朱男竟將人直接載回住處性侵、強拍裸照,事後威脅要將照片PO上網「讓妳點閱率破萬」,甚至還將裸照貼在女方母親住處附近,女子受不了報警,全案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今(21)日依強制性交、恐嚇、誹謗、妨害秘密等罪起訴這名恐怖情人。

起訴書指出,朱男的40歲女友在2人交往後,認為朱男的脾氣暴躁又偏激,於是在2016年底主動提出分手,加上她從2017年7月起就避不見面讓朱男認為她另結新歡。朱男一氣之下便連續2天傳送「我會讓你先死、「真正的報復明天開始」等恐嚇訊息,至女友的手機通訊軟體,甚至揚言要對女友開槍。

▼(示意圖/pixabay)


女友最後被逼的只好現身,不料卻被朱男載回家兩度性侵得逞,還被強行拍下裸照。事後,朱男去(2017)年7月至8月底曾多次傳送裸照給女友,揚言要脅「可以封鎖我…我會讓妳點閱率破萬」、「我會傳很勁爆的照片上去色情網站」,甚至將裸照張貼在女友母親的住家附近,女友不堪騷擾,決定報警。

朱男到案後,雖然坦承有傳恐嚇訊息、散布照片等行為,但否認性侵及強拍裸照,辯稱是2人是合意性交,且經女友同意之下才拍攝裸照,但檢方不採信其辯詞,依涉犯強制性交、妨害秘密、恐嚇、誹謗等罪嫌將朱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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