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俗話說「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一名女大生因為誤闖性愛煉獄,最後讓自己身心都崩潰。女大生原和于姓男網友簽訂「主奴契約」要性虐戀3次,豈料卻遭于男拍下性愛照片,多次威逼她在百貨公司、深夜的天橋上野戰,甚至要她全裸學狗爬,直到女大生被老師發現自殘行為,才讓于男的狼行東窗事發,法官日前也做出判決。
▼(示意圖/pixabay)
據《蘋果日報》報導,現年25歲的于姓男子,有「SM」(虐戀:sadomasochism)的嗜好,因此在網路上成立社團結交朋友交流,2013年于男透過通訊軟體和女大生結識,兩人更簽訂嘿咻3次的「主奴契約」,但沒想到整段性愛過程全遭于男偷拍下來,不只以此強迫女大生成為他的性奴,甚至還放到網路上供人觀賞。
▼女大生慘遭偷拍(示意圖/pixabay)
當女大生明確向于男表示想要終止這段關係時,于男透過通訊軟體威脅:「看來妳很喜歡把妳的照片給大家看,那我就不煩妳了」,之後還說「要散布妳SM的私密照」,讓心生恐懼的女大生只好服從命令。
▼(示意圖/pixabay)
據調查,于男曾下令女大生在學校宿舍內DIY並拍攝猥褻畫面,甚至要她全身赤裸趴在地上學狗爬,任憑于男施虐,甚至還變本加厲把女大生帶回租屋處強制口愛,還在百貨公司廁所、女大生學校附近的天橋上性侵得逞。一直到女大生身心崩潰,被老師發現她有自殘行為,才知道她已經出現創傷壓力症候群、恐慌症及重度憂鬱,也讓于男的惡行曝光。
▼(示意圖/pixabay)
警方在于男住處起出迷姦粉、興奮劑、假陽具、甩鞭及肛塞等物品,也查扣多張女大生神情痛苦的猥褻照片,但于男卻辯解是「故意營造的性虐情境」,威脅散播照片也是其中一環,聲稱這一切行為都是雙方你情我願。但開庭時于男坦承犯行,也和女大生達成民事和解,法官考量于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家中還有年邁的父親,且于男並非是隨機高強度的犯案,最後依強制性交4罪各1年8個月,散布猥褻影像罪3月,強制罪3個月,緩刑5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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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Pixabay)
2017年台北市一名未滿16歲的國中女學生在臉書上加入SM性愛社團,結識一名成年男子,兩人相約發生性關係,後來少女父母才偶然發現女兒重口味的癖好,崩潰報案,而男子也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遭到檢方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少女在加入SM臉書社團後,認識一名35歲邱姓熟男,兩人很聊得來,便相約上摩鐵開房間,大玩鹹濕綑綁遊戲,發生性關係。
事後邱男意猶未盡,還要求少女傳裸照和影片給他,少女也乖乖傳送,一直到少女父母看見她臉書私訊內容,才赫然發現女兒的嗜好,當場氣暈,但因為女兒尚未成年,因此他們便報警處理。
邱男出庭坦承,自己很喜歡玩SM性愛,才邀少女一起嘗試,兩人一拍即合,到摩鐵發生性關係。雖然檢方認定雙方是你情我願,但因為少女未滿16歲,邱男與她發生性關係已經觸法,因此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邱男起訴。
▼邱男透過網路約少女出來。(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Pixabay)
SM是特殊的性愛癖好,若對方不能接受,可不要霸王硬上弓。之前有位36歲的朱姓男子,被前女友提告性侵,表示她遭朱男綑綁硬來,想不到朱男卻辯稱他在玩SM,兩人之前也常這樣發生性關係。合議庭調查,女方雖然坦承過去曾接受這樣的方式,但這次是被強迫,當下也流淚拒絕,最後朱男也坦承道歉,並取得女方諒解,獲得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