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pixabay)
去年2月深夜在五股微風運河停車場,一名女子遭男子持水果刀威脅並性侵,還要求她「打手槍」,女子事後報警卻逮不到人,直到警方後來逮到一名犯下多起竊案的李姓男子,並採集他的DNA,才破獲此案,令警方意外的是,李姓男子竟還涉嫌不少警方未破的懸案。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7年2月時一名女子到五股區微風運河停車場附近散心,途中尿急便到流動廁所解便,沒想到卻遭不明男子持水果刀抵住脖子,並威脅她進廁所,否則就要傷害她,最後進到廁所內性侵得逞,還要求她「打手槍」,女子事後不甘受辱報警,卻未逮到人。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後來警方逮到了在新北市蘆洲犯下多起竊盜案的52歲李男,採集他的DNA後化驗,赫然發現原來李男就是性侵女子的嫌犯,更發現其他起未破的案件都跟他有關,讓警方相當驚訝。
檢警調查發現,李男疑似在2002年時曾闖入一名陳姓女子家中行竊,甚至還囂張地將陳女內褲套在熊玩偶身上,並割開玩偶胯下、留下體液。還曾於2013年在一名黃姓女子的機車上放了一條沾滿體液的女性內褲,並貼上一張白紙寫下淫穢字句,相當可怕。
▼無辜的熊娃娃也慘遭毒手(示意圖,非當事熊/pixabay)
但由於2002年陳女住處竊案已經超過法律追訴時效,因此無法起訴,最後檢方僅能在昨(30日)以李男犯下的「2017年微風運河性侵案」、「2013年恐嚇黃女案」以及另3起竊案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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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車禍成為她一輩子的陰影!高雄一名人妻,在18年前就讀高雄某商工時發生了一場車禍,當時她騎機車行經大寮路時遭撞,當時她騎機車行經大寮路時遭撞倒地,沒想到一旁見狀的潘姓路人不但未伸出援手,還將她拖到一旁的草叢意圖性侵,但礙於當時監視錄影器與行車紀錄器不像現在這麼普及,因此直到前年潘男又再犯下一起性侵案件,比對DNA後才破案逮到人,但人妻擔心會影響家庭和睦因此拒絕出庭,最後潘嫌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5年有期徒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民國89年8月17日時,當時人妻僅是一名高二升高三的某商工女學生,案發當晚她騎機車準備返家時,一輛加速超車的騎士擦撞倒地,導致右鎖骨骨折,痛得倒在地上不斷哀嚎。此時一名年輕男子出現在她眼前,主動關心,她原以為對方是好心幫忙的天使,沒想到卻是一匹變態惡狼,不但搜刮她的財物,還將她拖到一旁的草叢,不斷逼問「妳有沒有病?」,接著便掏出生殖器,逼她口交得逞,讓她感得生不如死。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等到惡狼離去後,她趕緊打電話報警求助,但礙於當時辦案技術,加上監視錄影器與行車紀錄器不像現在這麼普及,因此遲遲逮不到這匹惡狼。就這樣過了18年,她早已淡忘此事,也升格成為人妻,家庭生活相當美滿,而後來潘男又犯下另一起性侵案,並遭逮捕,前年警方經比對DNA後,意外發現犯就是強逼人妻的惡狼,因此通知人妻到案配合偵辦,沒想到,人妻到警局做完筆錄後表示,怕老公知道會有芥蒂,因此不想再追究,並希望法院不要傳她出庭,也不要寄判決書,更不在乎對方有沒有被判罪。
法院審理時認為,本案事發多年,而被害人前後說詞不一,有可疑之處,加上人妻承認當天意識模糊,雖然被害人當時稱有將精液從口中吐出,也沾到外套,但根據當時DNA檢驗報告,警方只在外套上採集到DNA,在女學生口中卻沒有。最後高雄地院認為,檢方無法證實潘嫌有強盜、性侵等事實,僅能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5年有期徒刑,且入監前還得接受3年的強制治療,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