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分院(圖/Google Map)
高雄市一名楊姓老翁,去年1月在9日的下午在海邊搭訕女子,沒想到老翁看對方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竟然將她帶到附近大學實驗室後方的空地,強行對女子猥褻長達69秒,直到聽到女子的父親出聲呼喊,老翁才拉著褲子走出來。不過老翁挨告之後,竟然聲稱是女子拉他的手,還說:「我給她5元(新臺幣),因我頭暈就昏倒。」
判決書指出,女子的爸爸經常帶女兒到那一帶的海灘做皮膚復健,而事發當天,女子爸爸背著女兒的行李、準備游泳的衣服,還得要觀察海象,所以就讓女兒先自行到沙灘上曬太陽、做熱身操。不過準備好之後,卻不見女兒蹤影。
女子爸爸表示,由於自己是當地的游泳教練,對那邊的地形很熟悉,而海灘上就只有實驗室後方的一個死角。是眼睛視線看不到的,於是他前往該處大喊女兒的名字,喊了5秒鐘之後,他就看到女兒跑出來,沒想到接著出來的是一名楊姓老翁,一邊拉著褲腰一邊走過來。
這個景象讓爸爸直覺女兒受到欺負,於是向楊姓老翁說:「她是一個有手冊(身心障礙手冊)的孩子,怎麼可以這樣對她?」甚至還一度氣得想拿棍子打他,不過最後冷靜下來,決定經由法律途徑去處理,結果楊姓老翁竟然大罵女子爸爸:「X你娘、X你娘、我看到你就討厭!」等髒話。
楊姓老翁挨告後辯稱,自己當天去游泳之後,約於12點多上岸睡覺,等到下午1點20分要回家顧攤位時,因為眼睛和鼻子受到藥物刺激,所以想前往海邊洗一下,「她(被害女子)拉我的手,我給她5元(新臺幣),因我頭暈就昏倒,待醒來回到沙灘,不記得有發生什麼事情。」
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勘驗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是老翁自己上前向女子攀談,隨即趁勢欲環抱女子,結果遭到女子反抗,雙方發生拉扯,最後老翁將女子壓制在地,用「壁咚」的姿勢,以下體磨蹭女子臀部長達69秒。老翁這才改口,說當天女子掉進坑洞裡,他為了救她而不小心也跌進去,才剛好壓在對方身上。
不過法官並不採信,並指出老翁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沒有向女子及她的家人道歉、賠償,還反過來指控對方為了錢誣告,可見沒有反省之意,雖然他已年近8旬,一審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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