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畫面)
竹聯幫戰堂一名28歲曾姓男子,多年前與地主千金離婚後,不僅擁槍自重、勒索恐嚇,還結交4名女友,其中包含未成年女子,要他們以「仙人跳」的方式獲取錢財,近日遭警方以組織犯罪、槍砲、恐嚇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
▼男子持有改造槍枝。(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曾姓男子從小失去父親,母親又無力獨自照顧他,因此他便在孤兒院中長大,約10年前曾與1名地主千金結婚,2人還育有1子,想不到曾男並沒珍惜妻兒,反而在外為非作歹,離婚之後更是猖狂,不僅擁槍自重,還吸收未成年人加入幫派。
更誇張的是,曾男腳劈「4條船」,同時結交了4名女友,包含未滿18歲的詹姓女子與23歲陳姓女子,缺錢的他利用「仙人跳」手段賺取不義之財。他將詹女與陳女介紹給自己劉姓以及施姓朋友,起初2人還不願意,但曾男不停推薦,表示詹女雖然長相普通,但個性相當溫柔,很適合當女友,詹女甚至直接問「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待劉男終於答應,並和詹女出去約會時,曾男便率人直搗約會現場,佯稱對方和詹女發生性關係,勒討1萬元「遮羞費」,而另名施男也以此模式遭設局。
▼(圖/東森新聞)
除了將女友當作搖錢樹,曾男去年國慶日也因為和他人爭奪地盤,與彭姓男子帶著數名小弟,持改造手槍在KTV前械鬥,檢警經過多個月跟監,前天終於將曾男在內11人逮捕並拘提到案,曾男遭到裁定收押,不過他否認利用女友仙人跳,檢方還在調查當中。
▼(圖/翻攝畫面)
▼幫派搶地持槍打 派女友色誘仙人跳恐嚇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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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pixabay)
擔任計程車司機的劉姓男子某日清晨載女性友人到豆漿店吃早餐,再到KTV飲酒作樂,事後他看到女子不勝酒力,昏睡不醒,認為有機可趁,竟將女子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女子在做愛過程中突然驚醒,發現自己被硬上憤而報警,但劉男否認性侵,還辯稱自己遭到仙人跳,女子則氣得大罵「我要男人排隊一堆啦,要選選不完啦,也不會選你!」
判決書指出,劉男曾開計程車載過女子,2人因此結識,進而交換聯絡方式成為好友,偶爾還會一起出去玩,去(2016)年11月12日清晨5時許,劉男收到女子傳來的訊息,要求劉男到台北市林森北路某間KTV接她,隨後一起到永和豆漿享用早餐,再一同開車前往基隆另間KTV飲酒作樂。
▼(示意圖/pixabay)
當日中午11時許,2人準備返程回家,沒想到劉男見女子喝得醉醺醺,昏睡在一旁,竟起色心,擅自決定將女子載往汽車旅館,趁女子意識不清醒,將她抱上床,再脫去她全身衣褲,乘機發生性關係,女子在過程中驚醒,急忙制止,劉男才罷手。
女子酒醒不甘受辱,在劉男車上憤怒嗆罵「你這樣對我就是不對」、「X他媽色心起意」、「你以為我好惹是不是」、「我有說要跟你去打砲嗎」、「法庭見」、「我要男人那邊排隊一堆」、「要選選不完啦!也不會選你」等,飆罵的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而儘管劉男頻頻道歉,女子事後仍至警局報警提告。
▼(示意圖/pixabay)
劉男雖然坦承和女子發生性行為,但否認乘機性交,供稱是因為女子的父母要求女子若是喝醉就不要回家,加上他剛跑夜班需要休息,才會將車開到汽車旅館,這次是女子主動求歡,雙方才會發生性關係,而且女子在過程中還自行變換體位,感覺很享受其中,未料事後女子卻翻臉不認帳,開口要求3萬元,他感到非常驚恐,懷疑遭到仙人跳,也終於體認到什麼是「不要錢的最貴」。
但女子反駁,指稱當天劉吃完早餐就曾邀她去旅館,她當場二度拒絕,之後酒醉就沒有記憶,沒想到醒來時就發現劉男壓在自己身上,讓她感到非常噁心, 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同意劉男發生性關係。
法官勘驗雙方在車上的對話紀錄,加上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女子當時癱軟在副駕駛座沒有意識,認為女子難以主動邀約性行為,還變換體位,同時女子胸罩內層也殘留劉男的DNA,認為女子事後向劉男討不到3萬元賠償才報警,也符合情理,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劉男3年6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