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勾洋男「正常體位就夠火」…想來特別版!夫看鹹濕郵件崩潰

▲(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一名港籍許姓人妻被台籍丈夫發現,竟與兒女學校的外籍教師用中、英文互傳鹹濕郵件,甚至邀對方嘗試「69式」等性愛招式,甚至還跟另一名香港男子搞曖昧。丈夫偷看郵件後崩潰提告,氣得求償250萬元,卻遭妻子反控侵犯隱私,雙方對簿公堂。最高法院認為許女的鹹濕對話,已破壞婚姻圓滿幸福,23日駁回上訴,判許女須賠償丈夫30萬元,全案定讞。。
 
▼(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許女從香港遠嫁來台已經十幾年,和丈夫紀男育有2名年幼子女,並已持有台灣身分證,沒想到2011年11月間竟與孩子學校的「J」姓外籍男老師相約出遊,倆人還發展成砲友關係。直到2015年人夫在外聽聞妻子亂搞的傳聞,便回家查看妻子的電子郵件,才赫然驚見大量妻子與「J」男的鹹濕對話:「our normal position already very hot!U think so?」(我們正常體位已經非常火熱,你也這樣認為嗎?)、「你要我從後面X進去嗎?」、「Can try 69!But if find it feel uncomfortable, then we stop!Ok?」(可以嘗試69式!但如果覺得不舒服,我們就停,好嗎?)

▼許女被台籍丈夫發現,竟與兒女學校的外籍教師用中、英文互傳鹹濕郵件。(示意圖/pixabay)
 

不過,最讓紀男抓狂的是,妻子2012年期間還與另一名「F」港男曖昧傳訊,曾傳送「HUG(擁抱)」、「Miss u then(那麼想妳)」,甚至隻身赴港幽會,認為2人也有不正常交往,為此跟妻子大吵一架,還對簿公堂鬧上法院,並主張妻子違背婚姻忠誠義務,侵害他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求償250萬元。
 
審理期間,許女認為丈夫提出的郵件不足以證明自己婚姻不忠,反倒是紀男偷看私人郵件已侵害隱私,而且她不記得自己有發過這些郵件,認為電子信箱也可能遭他人盜用,懷疑是丈夫盜用帳戶自導自演、惡意栽贓。
 
法官則指出,許女和「J」男、「F」男的郵件往來紀錄,從2011年11月開始橫跨到2012年,時間長達近1年,且訊息內容包括私密照,認為許女不可能不知情,在法庭上也無法清楚交代郵件內容從何而來,也未否認傳送這些訊息,認定許女侵害紀男的配偶權;一審判賠紀男10萬元精神慰撫金,二審提高改判賠30萬元,全案23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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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社群便利,沒想到意外成了抓猴管道。新北市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出軌,她某天意外猜中丈夫臉書密碼,成功登入後,竟發現丈夫跟4名女網友親密對話,甚至傳送性感內衣照片,才知丈夫外遇劈腿4女,人妻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242萬餘元。新北地院經審理,認定丈夫網路言行已破壞婚姻忠誠,判准離婚,且須賠償妻子20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一家音響公司江姓老闆2013年就離家未歸,江妻隔年意外得知丈夫住處門牌號碼,猜測他可能以此作為臉書密碼,果然順利進入丈夫臉書,沒想到卻意外發現丈夫跟至少4名女子互傳親密曖昧訊息,內容像是「昨天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了解妳不想當小三的立場」、「離婚的事,我沒有辦法立刻處理完」、「可以給妳真的感情」、「巴不得今天妳就是我的女朋友。」其中一名女子甚至傳性感內衣照給江男,江妻看了相當氣憤。

​江妻表示,丈夫離家近五年,也不願探視她病危的父親,連醫院、告別式都未曾出現,甚至批評她的哀悼文章「矯情」,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並對丈夫求償242萬餘元。對於妻子指控,江男辯稱,妻子婚後對於公司主導權強,兩人婚後很少性生活,且反控妻偷看他臉書資訊,已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不能作為提告證據。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但法官認為,江妻偷看丈夫臉書訊息雖侵犯隱私權,但審酌男女偷情有極高隱密性,不易取得直接證據,且江妻取得資料方式並未施加暴力手段,因此認定江妻所提臉書資料,可依最高法院判決意旨作為證據。另外,法官表示江男離家多年,確實與多名女子互訴衷情、談情說愛,還親密出遊,有違婚姻忠誠,因此判准離婚,另判江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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