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翻攝自google map)
48歲的古姓男子,前年3月隨服務單位到台中參加兩天一夜的研習時,對喝得爛醉的
女同事伸出魔爪,性侵得逞,事後女同事用Line套話,詢問古男「這樣有開心嗎?」,古男均未否認,新北地院因此認定古男乘機性侵女同事,判他3年4月徒刑。
▼(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古男一行人到台中參加兩天一夜的研習活動,被害女同事在第一天晚餐時,喝了5、6杯小杯的高粱酒就喝醉,被其他女同事攙扶進房間休息,由於同房的林姓女同事還沒回房,所以房間門並未上鎖。不料古男竟趁半夜潛入房間,強行脫去女同事的衣物,雖然女同事驚醒並反抗,古男還是性侵得逞。
被害女同事事後傳Line質問古男「你好像沒有帶套」、「你該不會有梅毒,還是愛滋吧」、「要不要去驗一下」,藉此誘古男答應和她一起去驗有無性病。而女同事雖然一開始怕事情曝光後會影響工作,但也在事發兩周後決定報案。
新北地院開庭時,古男均否認性侵,僅承認有撫摸女同事胸部和身體,並狡辯當時
酒醉無法勃起,只有抱著女同事休息。不過女同事出示Line手機對話紀錄,古男在對話中都沒有否認女同事的指控,當女同事問說「這樣有開心嗎?」,古男還回答「想著一切都美好」,因此新北地院判他3年4月徒刑,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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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女大生與玩手遊結識的網友們聚會,幾杯黃湯下肚後,女大生便喝醉了,蔡姓、沈姓、邵姓男網友見狀將她帶到旅館過夜,蔡男與沈男喝醉後,分別在地板、沙發睡覺,但邵男見色心起,半夜當著蔡男與沈男的面,性侵醉倒在床上的女大生。
▼示意圖(圖/翻攝自攝圖網)

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女大生控訴,去年9月因玩手遊認識已婚的邵男,雙方互換LINE後,邵男稱約了一群網友到KTV唱歌、喝酒,並誆騙已經訂好房間,女大生可與女網友們一同休息,沒想到女大生到場時,全場只有3名男網友,沒有女網友參加。
▼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但女大生不疑有他,在邵男頻頻勸酒下,很快就喝醉,而蔡男則開車帶一行人投宿一間汽車旅館,邵男把女大生獨自放到床上睡覺,不知情的蔡男與沈男各自睡去,沒想到邵男竟心懷不軌,趁眾人熟睡,在凌晨4時偷偷上了女大生的床性侵得逞。
女大生指出,「我在KTV唱歌就喝醉了,進入旅館也不記得任何事,凌晨時半夢半醒間,感覺到有人壓在我身上,當時我喝醉頭很痛、暈眩、四肢無力,意識是不清楚的」隨後女大生感到下體一陣疼痛,但礙於喝醉無力反抗,又害怕遭到邵男傷害,不敢對外求救,僅用LINE通知其他網友。
直到隔日上午11點多返家後才報警,女大生痛訴,目前她仍在校讀書且未婚,但遭性侵後身心受創,從此留下陰影,且事後造成生活作息改變、心理壓力過大、憂鬱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症狀,承受極大痛苦。而邵男犯案後,仍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乘機性交罪將邵男判刑3年,民事庭再判賠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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