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
Pixabay)
台北市一名男子指控前女友多次在宿舍、車上等地性侵他,將她告上法院,不過法院調查發現,男子是因為曾被女方提告恐嚇並遭緩起訴,才因此挾怨以報,最後法院對女子不起訴處分,而女子則怒告男子誣告。
▼(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根據《聯合報》報導,一名年近40歲謝姓男子對近60歲的高姓前女友提告,指控對方在廁所、車上及宿舍三度對他強行脫褲性侵,不過士林地院調查發現,在謝男宣稱被性侵之後,他還是和高女約會,受傷後也接受對方的照顧,與一般被性侵的反應不同。
除此之外,高女2012年和謝男交往時曾借車給他,想不到謝男還跟她要油錢和維修費,甚至恐嚇若再不給錢,會先「處理」她的狗,再來「處理」她,高女因此驚嚇地報警提告,謝男則被依恐嚇罪緩起訴。
而在緩起訴期1年期滿後,謝男便對高女提告性侵,法院認為他根本是不滿高女才挾怨報復,便對高女不起訴處分。事後高女相當不滿,又對謝男提告誣告,謝男辯稱,遭到性侵後因為腿受了傷,需要高女照顧,才會對她容忍,還說有向同事訴苦,吐露遭性侵的事。
不過同事打臉表示,從沒聽過謝男說過此事,且高女也曾打電話質問謝男為什麼要對她提告性侵,謝男則回答「我有孩子氣,但妳不可以跟我一樣有孩子氣」,再加上他事發一年才提告,檢方因此認為謝男是惡意想讓高女接受刑事處分,便以誣告罪將他起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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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愛不成就誣告對方性侵?英國一名女子,多次聲稱遭到性侵,3年共有15名男子被告性侵或性騷擾,但疑似都是被冤枉的,其中還有一名男子因此坐了7年的冤獄。全案會曝光是因為女子控告被性侵的次數,實在是「太頻繁」,讓檢察官起了疑心,調查後才發現女子多個指控都是假的,如今被反控告偽證罪和濫用司法資源。
▼(圖/翻攝自
每日郵報)
英國一名25歲女子碧兒(Jemma Beale)最早在2010年控告男子卡希姆(Mahad Cassim),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對她性騷擾,讓卡希姆被判7年徒刑鋃鐺入獄,隨後碧兒再控告被一名男子在酒吧性侵,還被拖到小巷中,遭4男輪流性侵,另外還曾指控在自家附近,被一群男子集體性侵,碧兒指證歷歷,前後總共告了9名男子性侵,和6名男子嚴重性騷擾,但現在檢察官找出證據狠狠打臉碧兒。
檢察官發覺碧兒的控訴與事實常有出入,且被性侵的次數實在太頻繁,起了疑心調閱監視器,結果發現碧兒控訴遭卡希姆性騷的當天,明明就是自己一人回家,且身上的傷痕是自己弄出來的,平白害無辜的卡希姆坐了7年冤獄,現在終於有證據幫卡希姆平反,有另一名受害男子供稱,因為拒絕與女方發生性關係才被誣告,檢方現以偽證罪和濫用司法資源控告碧兒,最高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