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判已婚男5年4個月徒刑。(圖/Google map)
恐怖情人!苗栗一名已婚吳姓男子,他懷疑小三另結新歡,不甘自己被拋棄,便將對方囚禁在汽車旅館暴打、性侵,還逼她向土地公立下毒誓「今生今世只聽吳男的話,若三心二意就不得好死」,小三在被綁架2天後,趁吳男逛百貨公司時逃跑報警,才救了自己一命。
▼(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吳姓男子和婚外情小三交往多年,期間分分合合感情不穩定,2016年他懷疑小三另結新歡,便藉口要帶對方到大陸投資,怎料見面後卻突然改變行程,將小三載往台南市汽車旅館囚禁。
兩人一進入旅館,吳男便性情大變,不斷暴打小三,還沒收她手機,不讓她與外界聯繫,甚至脫光她衣物,逼她跪在鏡子前接受質問,若有反抗就會引來一陣拳打腳踢,吳男放話「妳這種女人就是要修理,妳要再陪我3天,要把我服侍得服服貼貼,不然不會放過妳。」
小三被毆打後,出現脊椎脫落和腦震盪,不過失控的吳男還變本加厲,要求對方發誓「今於土地公前立誓,今生今世只聽吳男一個人的話,絕不三心二意,願與吳男同甘共苦、共同承擔,如有違背誓言,將不得好死,天打雷劈,橫屍街頭。」隨後逼她簽下117萬元的債權書,聲稱是交往期間積欠的債務,更命令她殺害新結交的對象。
吳男第2天載小三前往南鯤鯓拜拜,然後到附近百貨公司逛街,小三趁吳男去試穿牛仔褲時,馬上落跑求救,吳男也立刻被警方逮捕到案。小三向檢方控訴吳男過去向銀行借了200萬,但全被他拿去喝酒花光,自己根本沒花到半毛錢,並沒有虧欠吳男,債權書是在被迫的情況簽下。
但吳男辯稱,自己雖然有動手打小三,不過絕無性侵她,兩人是兩情相悅發生性關係,隔天還一起開心出遊合照,一審認為吳男確實有囚禁對方,且逼迫對方分擔債務,依強制性侵等罪判他5年4個月,吳男不滿上訴,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量刑,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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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愛情總是令人盲目,但談戀愛最怕遇到恐怖情人!嘉義一名粘姓男子去年(2017)6月間,得知劉姓前女友在ktv唱歌慶生,到場脅迫對方搭自己車子,卻把她載往偏僻產業道路毆打、罰跪,並強制關掉劉女手機,還載到摩鐵限制人身、通訊自由,劉女獲釋後趕緊報案,彰化地院近日作出判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現年31歲的粘男過去與劉姓前女友交往期間,就曾動手打人。沒想道粘男去年(2017)6月間到KTV後,就恐嚇劉姓前女友搭上他的車,「妳是要在這裡難看嗎?要逼我是嗎?」劉女被迫上車後,行駛途中,劉女拉手煞車子阻止也沒用,只好不斷要求粘男讓她下車,粘男憤而毆打劉女頭部、臉部,劉女於是想打手機求救,粘男趕快搶走、關掉手機。
粘男接著將車開往產業道路,並恐嚇劉女下跪,「要讓妳家人死、對妳家人開槍」。劉女為隨後被粘男載往摩鐵,遭限制不得外出,並不得與外界聯絡。所幸劉女最後被粘男釋放,趕緊到警局報案。粘男到案後辯稱,他並未限制劉女行動自由。不過法官審酌證人及劉女身上傷痕,認為「罪證確鑿」,且粘男迄未與劉女依法院履行調解條件,依《私行拘禁罪》判處粘男有期徒刑11月。
▼嘉義恐怖情人送生日,居然毆打拘禁前女友。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