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圖/Google Map)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和王姓丈夫認識1個月就結婚,沒想到才剛結婚3天,男方就因竊盜等案入監服刑,林女長達7年未與王男同住,並獨自扶養對方和妻生的女兒,猶如守活寡。沒想到如此辛苦過活,竟然還遭懷疑有婚外情,而被告通姦及詐欺,這讓林女心寒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和王男2010年10月初才認識,同年月26日就結婚,沒想到29日王男就因為強制猥褻、竊盜、詐欺、偽造文書、誣告等案入監服刑,至今仍在監所醫院接受強制治療,因此兩人從結婚3天後,有長達7年的時間沒有共同生活。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女指出,自王男入獄後,她就協助扶養王男與前妻生的女兒,不料王男在獄中服刑時卻擔心房子被她變賣,先是告她詐欺,之後又告她侵占汽車,不過兩案皆處分不起訴。結果王男又以她和張姓男子涉嫌通姦為由對她提告,雖然最後林女都勝訴,但因不堪王男接連提告,因此在去年向台中地院訴請離婚獲准。
但是王男宣稱和林女之間是「商業利益夫妻」、「僱主與員工」的關係,指出結婚登記只是為便宜行事,因為當時他即將服刑,才把所有權狀、印鑑、銀行存摺等件交由林女處理,讓他服刑期間仍可持續支付女兒的教育費用,加上兩人之間還有金錢往來、利益關係,認為此階段宜離婚,因此提出上訴。
台中高分院認為,王男和林女認識1個月就結婚,兩人婚姻基礎薄弱,且婚後分居7年迄今,雙方官司訴訟不斷,顯然沒有維持婚姻、共營家庭生活的意願,認定兩人婚姻已經沒有回復的可能,因此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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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若無法一同擔起家庭責任,婚姻往往會亮起紅燈。一名家庭主婦育有3子,每月僅有16K維持家計,因為育兒費用高昂,只好省吃儉用,自己吃醬油配白飯省錢,沒想到近日幫孩子買了600元的營養品,竟然被丈夫斥責「敗家不會持家!才會每個月都不夠用。」讓婦人心灰意冷,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在家當家庭主婦的女網友於「爆料公社」臉書發文,列出每月支出明細,希望各位網友幫忙評評理。女網友指出,每個月幾乎只有16K要包辦食衣住行,家中還有3個孩子,分別是10歲與1歲的雙胞胎,電費、水費等必繳帳單,以及尿布、奶粉的開銷都不能省,女網友只能節省自己的飯錢,已經好長一段時間都吃「醬油配白飯、加鹽或罐頭」,只為讓孩子吃好一點,這個月僅剩下443元,還要歸入丈夫的加油錢。
這個月為了讓孩子吃好一點,女網友拿了600元幫孩子買營養品,沒想到丈夫得知後,竟將她罵得狗血淋頭,「娶妳回來只會敗家不會持家,都花光了要吃X嗎?家裡不夠用你給我想辦法,不夠油錢我就不上班!」就連她希望丈夫省下菸錢,也被反嗆「上班辛苦抽菸不行嗎?這點菸錢不過份吧!」、「我不能休閒隨人到處追寶抓寶嗎?」、「你整天閒閒在家顧小孩,你沒賺錢你有什麼資格要求什麼」。
為維持生計女網友殫精竭慮,卻落得被痛罵的下場,讓女網友心寒至極,決定了向法院訴請離婚,「放生」沒有責任感的丈夫。文章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賺的不多就要懂得節制花費,還抽菸抓寶」、「他給這種家用,應該比路邊的乞丐月薪還少」、「養小孩不容易啊!」、「對方敢說這種話,是把16000當16萬嗎?」、「不懂得反省自己沒有能力養家,還有臉怪人家敗家,一萬六是能敗什麼」。
▼女網友PO文原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