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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懲!毒駕者吊銷駕照3年 撞死人終身禁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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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制毒駕,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新一波修法,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示意圖/Pexels)
為防制毒駕,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新一波修法,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示意圖/Pexels)

為防制毒駕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新一波修法,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車輛;同時,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終身不得考照。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毒駕、拒測等行為處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8日)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表示,修法是強化毒駕違規行為罰則、加重再犯高風險處罰,以及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管理機制,期望草案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完善整體毒駕聯防機制。

現行規定,毒駕吊扣駕照1至2年,若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並得沒入車輛。草案則修正為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車輛,而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

草案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吸食毒品吊銷駕駛執照者2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欲重新考領駕駛執照時,應依規定接受毒駕防制教育、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完成後也須6個月內無再有施用毒品紀錄,才發給駕照,否則吊銷駕照期間若再無照上路,將加罰新台幣3萬6000元,且後續累加無上限。

草案同時訂定同車共同責任,毒駕者車上若有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將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毒駕罰鍰也同步調升,首次毒駕機車罰鍰9萬元、汽車12萬元;二次毒駕罰鍰將以前次罰鍰金額再追加9萬元;三次以上則每次再增加9萬元,罰鍰無上限;毒駕拒測罰鍰也拉高,根據草案,首次拒測將開罰27萬元、第2次則為45萬,第3次以上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累加無上限,藉此提高累犯成本。

•以上言論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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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草案 毒駕 吊銷駕照 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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