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徐春鶯負責社團理監事逾期未改選 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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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涉《反滲透法》遭起訴。(圖/東森新聞)
徐春鶯涉《反滲透法》遭起訴。(圖/東森新聞)

陸配徐春鶯因涉及反滲透法遭起訴,其負責的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被查出會務未依法進行。內政部今(3日)表示,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理監事任期已逾期未依法改選,發函後也未依限改善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後續將依法予以處分。

徐春鶯因涉及反滲透法遭起訴,根據新北檢起訴書,徐春鶯與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長鍾錦明涉長期密切聯繫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中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並彙報台灣政情選情,還涉以商務交流名義掩護孫憲到台灣;徐春鶯則稱,她與中共官員的對話內容只是閒聊。

媒體報導,徐春鶯所屬的「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因替中共官方「非法監控」在台灣的中配群體,近日將遭內政部解散。

內政部則說明,徐春鶯涉違反反滲透法經地檢署起訴,此案目前尚在法院審理中。

至於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內政部說,經查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理監事任期已逾期未依法改選,且內政部發函輔導後仍未依限改善,已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因此內政部將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予以處分。

根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處分一、撤免其職員;二、限期整理;三、廢止許可;四、解散。

•以上言論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徐春鶯 反滲透法 人團法 改選 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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