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徐春鶯涉與中共人士往來並匯報國內政情等,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法院今天辯論終結,將在8月11日宣判,合議庭當庭裁定徐春鶯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且配戴電子腳鐐。
根據新北地檢署起訴書,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涉與中共民政部海峽婚姻中心主任楊文濤、民革上海市委祖統會副主任孫憲長期往來,依2人指示替指定候選人站台造勢,徐春鶯另涉從事地下匯兌及詐貸,被檢方依反滲透法、銀行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4小時辯論終結,徐春鶯依舊僅認詐貸、地下匯兌犯行,不認涉犯反滲透法與掩護孫憲來台。庭末合議庭裁定徐春鶯新台幣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未經同意不得離開台北市及新北市,且應配戴電子腳鐐,並在每天上午10時及晚間9時以手機線上報到。全案將於8月11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