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於昨(26)日出爐,台北地院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各須加保3000萬元。沈慶京趕在午夜前完成籌款辦理交保,應曉薇則因未能即時籌得保金,被迫在北院候保室度過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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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被控收賄及洗錢2項罪名,一審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需繳納罰金1000萬元。法官認定她收受沈慶京共計5250萬元的賄款,並透過提領現金繳納信用卡費、償還貸款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構成洗錢行為。
在強制處分庭訊問期間,應曉薇眼見加保金額提高,情緒激動地向審判長使出哀兵政策,當庭哭求調降保金,並哀訴自己無法離開母親,不希望面臨「生離死別」,然而審判長態度堅定,直言裁定已宣示。由於適逢銀行下班時間,應曉薇的兩位女兒在傍晚5點20分被目擊神情凝重、手牽著手離開地院,漏夜奔波為母親籌錢。
由於未能在當下期限內湊齊3000萬元保金,應曉薇最終無法隨即獲釋。據了解,她目前暫時被留置在台北地院候保室過夜,必須等待家屬後續籌措足額資金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能重獲自由。
沈慶京昨日在完成交保程序步出法院時,神色顯得相當疲憊且低落。面對媒體採訪,他直言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悲憤和難過」,認為人民本就有陳情權利,他甚至感嘆「千言萬語,就是無限的悲傷。」同時他也透露自身健康狀況不佳,今(27)日仍需前往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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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判決內容,沈慶京因犯下圖利、貪污行賄等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儘管檢方原先針對圖利與行賄兩罪合併求刑17年,但法官最終裁定執行刑為10年,沈慶京在獲准加保後,火速籌得資金辦理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