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加保3千萬嘆「無限悲傷」4聲明喊冤: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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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東森新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東森新聞)

京華城案今(26日)一審宣判,除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重判17年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也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加保3000萬。沈慶京在7小時內籌到錢送北院,坦言加保讓他想像不到也措手不及,內心無限悲傷,喊冤表示將依法上訴

沈慶京4點聲明

一、法院對有利證據視若無睹 背離證據裁判原則

沈慶京主張在審理過程中,多位參與容積獎勵案的公務員均已出庭作證,明確證述相關程序皆依法辦理,並無任何不法情事。此外,主管機關的有利函令及律師提交的證據,均足以證明我的清白。但法官卻摒除關鍵證據,僅憑檢察官片面之詞便認定有罪,已經背離「證據裁判原則」,令人難以信服。

二、嚴正抗議偵查程序違法 拒絕檢察官非法取證

沈慶京指控,諸多檢方提出所謂「證據」的取得過程存在嚴重瑕疵。檢察官在偵查期間,以不實資訊誤導法院核發搜索票,甚至有脅迫取供、偽造筆錄等情事。法院理應依「證據排除法則」剔除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

三、 檢察官濫權偵辦 導致身心財務與企業財務皆受重大損害

沈慶京稱,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腎臟多次重複性感染,導致右腎功能嚴重受損,即將面臨手術摘除;畢生經營的集團企業也因檢方濫權偵查,導致面臨禿鷹襲擊。個人身心財務和集團財務皆受到嚴重的損害。

四、 捍衛清白 為司法公正奮戰到底

沈慶京強調,即便身陷病痛與訴訟,我仍將堅定提起上訴,要求撤銷所有基於非法手段取得的虛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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