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草案曾讓勞團走上街頭(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雖然勞基法修正草案爭議不斷,引起勞團和各界的撻伐聲浪和抗議行動,本月6日總算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今天總統府正式公告《勞基法》修正條文,新法主要條文實施日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後天(12/23)、明年元旦以及行政院另訂日期的最後一階段。而影響勞工甚鉅的「一例一休」和「休息日加班費加碼」將會在後天實施。
▼勞基法修正條文實施日期和內容表(製表/東森新聞)
勞動部指出,「一例一休」為勞工每7天為一周期,必須在其中安排1天休息日、1天例假日。「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為雇主若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必須先徵詢勞工同意,並按照加乘給予加班費,前2小時加給1又1/3倍,第3小時起為1又2/3倍計算,薪資發給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4小時以4小時計算給薪;4小時以上未達8小時,以8小時計算給薪,以此類推。雇主若違反,將可裁罰2萬以上至100萬元的罰鍰。
勞動部解釋,原本法令正常情況為公布後三天施行,但考量特休假、國定假日屬於年度施行,明年統一實行比較便利,才會延至明年元旦;另外第三階段的「排班需相隔11小時」,目前因為人力考量暫緩。
按照實施時程規定,「特休假加碼」和砍七天假「國定假日全國齊一」將在明年元旦實施。因此本周日的行憲紀念日仍為國定假日休假,出勤者可享雙倍薪資或補休一天,行憲紀念日連續假期的「小確幸」並不會受影響,民眾還是可以享受美好的行憲(聖誕)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