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週刊報導指出,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利用ATM多次將超過600萬元的不明資金存入自己及三名子女的銀行帳戶,然而至今檢方尚未將陳佩琪列為洗錢罪的被告,對此,有律師也做出解釋。
檢廉追查柯文哲金流,身為柯家大帳房的陳佩琪,被週刊爆出用ATM多次存款達600多萬,甚至在應曉薇便當會當天就存了100多萬,如果這些錢是沈慶京給的賄款,不只柯文哲從涉嫌圖利罪,變成最重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陳佩琪也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恐怕是檢廉下一步追查重點。
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翁偉倫表示,僅僅通過ATM多次存入資金,通常不構成洗錢罪。他指出,銀行系統能夠追蹤資金的流動,並且陳佩琪所使用的帳戶不是人頭帳戶,而是她本人及其三名子女的帳戶。因此單憑ATM存款的行為,難以直接判定為洗錢罪。
翁偉倫進一步解釋,構成洗錢罪需要有「隱匿金流」的動作,或者是利用人頭帳戶來製造金流斷點,從而掩蓋非法資金的來源和去向。根據目前的情況,陳佩琪的行為並未顯示出這些特徵,因此在現階段認定她涉及洗錢罪仍然為時尚早。
律師強調,洗錢罪的認定通常需要綜合考量多方面的證據和情況,僅憑ATM存款的數額和次數,還不足以做出最終判斷。
此外,報導中還提到,檢方目前尚在進一步調查此案件,並未對外公開更多的調查細節和進展,由於涉及的資金數額較大,加上該案件受到高度關注,因此檢方在處理此案時需謹慎,以確保所有法律程序得到遵循,並確保公平公正。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