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一審判刑17年,柯文哲等7名被告不認罪提起上訴,北檢也對9人量刑等部分提上訴。北院收齊上訴卷後,今天上午將全案3大車卷宗送抵高院,待高院分案審理。
據了解,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等案的偵查、審理卷宗高達350宗,由於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距離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的距離不遠。北院今天上午出動8名行政人員,以3輛推車載送卷宗送抵高院收案室,高院將依院內分案規定處理。
北院審理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等4大案今年3月26日宣判,11名被告中9人有罪,其中柯文哲判刑17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其餘6人判刑1年至6年6月不等徒刑。
一審判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年徒刑,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檢察官與彭男、邵女均未提上訴而確定。
台北地檢署認為,原判決未將沈慶京行賄柯文哲新台幣1500萬元等列入量刑審酌的事實基礎,有量刑過輕之虞,於4月30日對柯文哲等9人提起上訴。
此外,包含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在內,同案其他被告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等人,也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