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政治評論員溫朗東在臉書上爆料,指出民眾黨為在台玻大樓三樓,疑未申請許可就進行裝修,恐遭北市府開罰,對此北市府建管處今天證實,該址尚未核發施工許可,已派員前往會勘,預計下午比對完成,若違法相關法令,最高可開罰30萬元。
對此台北市建管處表示,該址雖在上月提出室內裝修申請,但尚未核發施工許可,建管處已於今天上午派員前往該址進行會勘,現況裝修情形將與相關執照圖說比對有無變更行為,預計下午能比對完成,屆時再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處理。
建管處進一步指出,根據建築法規定,室內裝修包括: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2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分間牆變更。
而依據建築法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未經許可即進行裝修工程者,可能面臨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