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持續延燒的幼兒園性侵案,監察院昨(16)日發出新聞稿,稱已立案調查北市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遭質疑北市府不揭露資訊導致誤解「包庇加害人」。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配合監察院的調查,但也盼監察院、NCC、衛福部等能夠共同討論更明確的標準規範兒少權法第69條,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能夠有規範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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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認為,北市府於今年3月12日發布本案行政調查結果之新聞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之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致遭外界誤解兒少權法69條變相包庇加害人,目前監察院已立案調查北市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
媒體詢問蔣萬安對於監察院的質疑,北市府會來主動揭露嗎?蔣萬安回應,最主要在於兒少權法第69條有相關的規定,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佈或報導相關資訊,如果是已知得以識別相關的被害人,那有沒有相關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他也向中央喊話,如果能夠共同討論有更明確的依循標準,地方就能遵循。
媒體更進一步詢問蔣萬安,就目前這一年的處理過程有沒有什麼不當的地方或是需要改進的地方?蔣萬安重申,第一起案例全案已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但是前年7月的教育局處理過程,都願意檢視。也已經請林奕華副市長去督導,並跨局處包括社會局,甚至其他相關局處提出改進的方案。
至於檢討報告會在何時出爐?蔣萬安補充,「會儘快」提出精進方案,教育局此刻正在檢視整個過程,更稱希望能夠好好的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