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及土地開發弊案,鏡週刊掌握,檢調認定的關鍵證據在於監聽白手套(廖子)向妻子提到要送錢給鄭,行動蒐證亦拍到白手套拎著1只黑袋進入鄭官邸。檢方偵訊鄭文燦時,向鄭提示,廖子供稱自己透過手勢向鄭文燦示意「5」,但鏡週刊進一步掌握監聽譯文內容發現,廖子從官邸離開後,曾再度與妻子通話,妻問「你有當面拿給他嗎?」廖子稱「我把錢塞在桌子底下」。
鄭文燦被控涉嫌收受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業者500萬元賄款,遭檢調約談、聲押。鏡週刊掌握,檢調最關鍵的偵查依據是2017年9月,監聽到擔任華亞科技園區重劃會主委廖俊松的兒子(下稱廖子)在電話中向太太表示,將提領公司資金,帶500萬元到市長官邸給鄭文燦,調查單位隨即展開行動蒐證,果然拍到廖子拎著一只黑色袋子進入鄭文燦官邸。
在偵訊鄭文燦的過程中,檢方提示已遭收押的廖子說法,表明廖子坦承送錢到官邸,將裝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地上時,還比了「5」的手勢,鄭則微笑地用台語回:「哉啦哉啦(即知道的意思)。」
不過鏡週刊進一步了解,調查單位的監聽譯文內容也掌握到,廖子離開鄭文燦官邸後再度與妻子通話,妻問「你把錢送到了嗎?你有當面拿給他嗎?」廖子僅答稱「我把塞在桌子底下」。並未提到與鄭文燦的對話、手勢互動。
鄭文燦在偵訊時向檢方回稱,他沒打開袋子,不知道裡面有錢,至於袋子去向,他也稱不知道。據悉,鄭文燦事後察覺袋子有異,通知廖家拿回,但袋子一直未被取回,數個月後才由鄭文燦親自將袋子送回給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