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前市長鄭文燦捲入土地弊案,遭桃園地檢署以貪污罪聲押禁見,而桃園地院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得知後跳腳,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今(8)天桃園地院將以「最速件」,把卷證送往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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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錢方4人羈押1人具保、台塑集團前高層楊兆麟因高齡90歲,以500萬交保,然而收錢方桃園前市長鄭文燦卻以500萬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
檢方提出了抗告,桃園地方法院會以最速件將抗告的卷證送到高等法院,案件後續,需等待高等法院收件之後的司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