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昨(5)日突然遭桃園地檢署帶走,凌晨遭聲押禁見,而案情疑與林口華亞科技特定區變更土地案有關。今(6)日召開羈押庭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對此,總統賴清德也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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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今日在台南灣裡教會參加追思禮拜時回應,「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打詐、掃黑、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的工作,目的是要維護國家的生存發展、社會的安定,以及回應人民深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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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指出,有關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向地院聲請羈押,訊問後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桃園地檢署則表示,本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鄭文燦並禁止接見,經檢察官蒞庭論述,法院於稍早裁定認為被告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 。本署認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