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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他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 卻可以被提名大法官?

2016/10/17 15:20 字級:
【讀者投書】他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 卻可以被提名大法官?
今天,立法院上演了一場「國家認同」的質詢戲碼,為的是大法官提名。

說來諷刺,有哪個國家在提名大法官的時候,還需要詢問國家認同問題?說穿了,好像只有我們才有這種狀況。

今天的備詢者,也就是大法官被提名人,是向來獨派色彩濃厚的許志雄。藍綠立委都針對了「國家認同」來進行質詢,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問許志雄,是否願意唱國歌?許志雄說「人不能違背良心,國歌的第一句是三民主義,問題是三民主義的問題很多。」

其實,問到這裡,讓人心中的OS就是:「可以結束這回合!」這還需要繼續嗎?一個連唱國歌都覺得是「違背良心」,還覺得「三民主義」有問題的人,到底憑什麼可以成為「中華民國」大法官的提名人?

接著,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詢問許志雄,關於國家、國號以及領土的問題,許志雄回答更妙了!許志雄說,台灣是國家,中華民國是國號,但我們不是個正常的國家,為什麼?因為「中華民國」是中國廢棄不用的國號。至於憲法,是當年中國的憲法,現在中華民國憲法不符合身分,因為中華民國領土是台澎金馬,人民是2300萬人,所以其實中華民國憲法已經不適用。



為什麼許志雄會這樣講?因為他是「兩國論」的支持者。但老實說,要支持「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還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本來就是個人自由,也沒什麼好討論。

但重點是,許志雄今天要擔任的,是「中華民國」的大法官!

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依照目前的中華國憲法,先不去追究是否符合現狀,中華民國的領土就是涵蓋大陸地區,甚至還包括蒙古,請問一個認為領土只有台澎金馬的大法官提名人,認為目前憲法不適用,但未來卻要去解釋憲法,這是何等荒謬的事情?



一個認為「國歌」是違背良心的大法官;
一個認為「國號」是被人廢棄不用的大法官;
一個認為「憲法」是不適用的大法官;

請問,許志雄這樣看待中華民國,讓這樣的人當上中華民國的大法官,別人又怎麼看你?喔,我忘記了,現在的執政者可能也不是很看重自己所領導的中華民國吧?所以,就無所謂了吧?


(讀者投書/中正區/周先生/服務業)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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