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遭判刑1年2個月,今年5月中旬入監。本刊接獲與陳同監獄服刑、剛出獄的獄友爆料,指陳享有特權,不僅1人1室、上下午各1次放風運動、入監不到1週就能看掌上型電視,還可能提早申請轉外役監,根本就像度假。獄方則表示,陳身分特殊,他們是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安排,並非特權。
剛從高雄第二監獄出獄的C先生透露,監獄早已大爆滿,但直到他出獄那天,陳致中依然住在1人1間的舍房。相較之下,他待的舍房一共擠了9個人,每晚打地鋪睡覺,連翻身都很困難,獄中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受刑人因為互相碰撞而衝突。
此外,一般新收的受刑人無法放風,整天都必須關在房內,但陳致中每天早上9點、下午3點,卻可以到操場運動20分鐘,還可把洗澡後清洗的衣物拿到操場日曬。
▼陳致中目前在燕巢的高雄第二監獄服刑,獄友爆料他享有特權。(圖/翻攝高雄第二監獄臉書)
另一方面,據監獄規定,受刑人分成四級,剛入監是第四級,要到第三級才能購買收音機或掌上型電視機,一般受刑人至少要撐半年才能升第三級,但陳致中入監後1週,就有掌上型電視,即時掌握時事,今年5月26日《選罷法》修法,新增違反《洗錢防制法》者不得參選公職,等於終結陳的政治路,他才能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並立即對外發出聲明。
▼高雄第二監獄人滿為患,每間舍房都關了不少受刑人。(圖/翻攝高雄第二監獄官網)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蔡鴻源表示,因陳致中身分特殊,若同房獄友與他政治立場不同,可能發生衝突,所以新收期間才讓陳1人1房,但他6月底下工場後,已與另2名獄友同房;放風時間都依規定,只是陳的時間和其他人錯開,才會造成誤解;掌上型電視部分,受刑人入監後即可購買,陳並沒有特權。
▼一般受刑人入監約半年,才有資格購買掌上型電視機。(示意圖/翻攝露天賣場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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