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全教臉書
李全教被控於競選台南市議員時透過樁腳賄選,競選對手民進黨籍前市議員王峻潭及台南地檢署都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30日)下午宣判,維持一審的當選無效判決,全案定讞,李全教將失去議員及議長職務。
台南市長賴清德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天的判決,代表了任何一個人,為了正義不擇手段,必將自食其果,並強調判決結果代表了「邪不勝正」。另外,這也代表著台灣黑金改革的成功,在民意的監督之下,立法院已經修改地方制度法,未來議長選舉必須改為記名投票,讓陽光可以照進地方政治,地方的政治才會有清明的一天,台灣的政治才有廉能的可能。
台南地方法院在今年1月宣判李全教當選無效,李全教不服,提出上訴。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今指出,李全教競選總部競選總幹事「黃澄清」,負責選舉核心競選事項,並執行李全教所指示的競選事務,李全教沒有理由不知道黃澄清行賄,法官因此認定「李全教喪失議員資格」。
判決出爐後,李全教透過幕僚發出聲明回應,他有宗教信仰,相信報應,犧牲他至少喚醒大家對政治的省思。政治的惡鬥對台灣有害無益,過度政治化的司法對台灣民主法治傷害更大。李全教指出,拿掉他議長的目的已經達成,請放過相關基層民眾,他們是無辜的。在這樣的政治環境,宣判結果心裡早有準備,請讓他沉澱一下。
另外,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今年4月22日判處李全教有罪,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