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周玉蔻指馬英九團隊收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自訴控告周玉蔻,求償千萬元、要求登報道歉。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上午開庭,馬英九在出庭時以16字箴言回擊,痛批周玉蔻「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靠此案至少賺進新台幣100多萬元通告費!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決周玉蔻無罪。馬英九無法接受一審判決提上訴。
周玉蔻今在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前就先痛批,馬英九與兆豐銀涉洗錢案「脫不了關係」。開庭時,周玉蔻向法官強調沒有誹謗馬的惡意,有消息來源指馬涉嫌收頂新政治獻金,本來就是台灣政治上可討論的政治議題。
馬英九以告訴人身份出庭應訊,庭末時發表聲明表示,清廉是他一生奉為圭臬的標準。馬英九還表示,「此案經特偵組簽結後,周玉蔻仍持續的污衊我,難道這不構成惡意嗎?」這件事很傷害他,且周玉蔻發言權遠遠超過他,造成兩造發言權不成比例。馬英九更強調,「法律雖保障言論自由,但未保障濫用言論自由」。
周玉蔻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馬英九總統在法庭內的發言非常情緒性,非常失去一位前任總統的高度,我覺得很悲哀,他把新聞工作用金錢來計算,在庭內對我人身攻擊、污衊誹謗,讓我非常意外,也突顯他的幼稚無知,這位馬先生的發言令人驚訝,這是台灣政治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