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距北市府要求9月8日「改善大限」僅剩約兩周。法院上月裁准可部分復工後,北市府堅持遠雄須繳交施工計劃書,由市府核准後才可施工,遠雄則認為依照原本施工計畫,加強安全維護即可。北市府不滿該裁定沒有明確的復工項目,因此提起抗告。今(25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北市府的要求,讓遠雄恢復部分復工。
大巨蛋在2015年5月開始停工,至今已出現鋼材鏽蝕、地下水位上升的公共安全疑慮,因此遠雄在今年7月一度取得法院裁准,可在安全維護的基礎上恢復工程。遠雄日前已提交28項施工計畫給市府,市府已同意牽涉載重、浮力、鏽蝕與坍塌等19項,另外9項關於帷幕牆、屋頂結構等,市府認為與工地安全無關,並未同意,遠雄表示針對這9項會補充資料,希望儘快復工。
根據《聯合報》報導,另一方面,遠雄昨再度提交第三次建築執照變更補充掛件。遠雄巨蛋公司總經理湯佳峯表示,遠雄巨蛋在2014年10月6日申請第三次建照變更,加計昨天已送出110次補充掛件。湯佳峯強調,昨是最後一次遠雄巨蛋變更補件,「並非遠雄不作為,而是北市府刻意刁難!」遠雄表示,若此次北市府再退件,9月8日前將來不及補件,預料北市府將會解約,
市長柯文哲則呼籲遠雄,盡速完成建照變更,「你不處理,我還是要解決」。柯文哲說,建照變更過程中,如果遠雄一直躲避公安問題,就會拖很久。但遠雄因利益關係,希望維持商業面積,不想減量,這樣要達到公安標準就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