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因為個人德薄能鮮,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年度已經過了12分之11的今天才通過,「身為立法院長的我,慚愧地敬向全體國人致歉。」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即國營事業預算和基金,規模加總合計新台幣5兆餘元。
多年來國營事業預算案審議,屢遭詬病拖到年中,甚至是年終,或決算併預算審查,形成陋習。依據預算法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總預算案審議,如果不能依期限完成時,只要不是屬於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行政部門都可以先依照上一年度的預算先執行。
游錫堃今天晚間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慚愧,因為個人德薄能鮮,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年度已經過了12分之11的今天才通過。「在此,身為立法院長的我,慚愧地敬向全體國人致歉。」
他指出,「110年度國營事業預算」依法應於去年底審議完畢,以利各機關及營業部門在今年元月一日開始積極執行,「但是我們失職了」。
游錫堃表示,雖然他可以有「武漢疫情影響」、「花許多時間通過紓困預算」、「提案數1861案太多不易有共識」、「歷經12次協商已經盡了力」、「過去的預算審議也有類似情形」等等許多理由,但身為立法院長的他,仍然感覺非常羞愧。
他指出,預算沒有通過,各事業單位只能照前一年度的預算執行,許多新興計畫無法推動,嚴重影響國家整體競爭力。而「預算審議」是立法院最重要法定職權之一,未能如期審查,是一種懈怠,也是一種放水,「身為民意代表的我們,發生這種現象,已經嚴重違反全民付託。」
在臉書發文最後,游錫堃指出,「舉目往前看,我更擔心了!距離新年度只剩三個星期,明年度預算,立法院能否一新耳目?」
(封面圖/翻攝自游錫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