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5)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逃漏稅的刑罰,由6萬元以下提高為500萬元以下,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額在10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5000萬元以上者,加重處罰,得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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