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12人,9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北院中午抽籤,由法官蔡宗儒、商啟泰、審判長黃怡菁組成合議庭,預定晚間8時開庭審理。
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立委趙正宇則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另逃漏稅68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於7月31日發動搜索、約談行動,並聲押李恆隆、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等10人獲准。
李恆隆日前以生病為由,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裁定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目前在押人數9人。北院合議庭晚間將分成3組召開移審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目前正在會期中,法官若要羈押4名立委是否徵詢立法院許可,北院日前受訪指出,據審判獨立精神,法官會依憲法意識與法的確信妥當適用憲法規定。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