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前立委徐永明80萬元交保。法官指出,徐永明期約期間較短、行為較明顯單純,犯罪情節較為輕微,因此裁定交保,並禁止與相關證人聯繫勾串。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賄案,聲押10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羈押禁見;徐永明則獲新台幣80萬元交保。
徐永明委任律師陳恆寬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非常感謝法官明查,徐永明後續會配合檢察官的偵查,徐永明心情平靜、堅信自己的清白。
北院裁定書指出,徐永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受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涉案部分仍有具對價關係等重要事實待查,徐永明也有不實陳述的可能性。
不過,法官考量目前的卷證僅證明徐永明有期約行為,且金額不明,並無金流追查的問題,徐永明期約行為的期間較短,內容較為明顯單純,相較本案其他被告,徐永明的犯罪情節較為輕微。
法官衡量徐永明的狀況及羈押對權利的侵害,認為若以80萬元交保,則無羈押的必要。
(封面圖/翻攝自徐永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