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一月舉行的台灣總統以及立法委員選舉,除了在國家認同上的爭論之外,各黨派也希望在同日選舉的立法委員選舉上搶下席次,在台灣最高立法機關的立法院上展露頭角。其中,台灣綠黨在上周(11月21日)提出「藥用大麻」合法化的建議,是台灣政黨首次出現大麻合法化政見。
綠黨表示,若在立院拿到席次,將推動醫療用大麻合法化。該政見在台灣網絡引起廣泛討論。但台灣法律仍視大麻為二級毒品,與安非他命同等級,不管運輸或販賣大麻都會被嚴厲處罰。另一方面,大麻合法化議題,在台灣不再是禁忌,已經在政府公共政策上以及媒體或醫療論壇上公開討論。
綠黨在11月21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未來若在立法院贏得席次,會向台灣醫療主管單位即衛生福利部提案,要求重新評估藥用大麻萃取物販賣以及合法進口政策的可能性。除了倡議藥用大麻合法化之外,綠黨也表示支持未來檢討娛樂用大麻目前的分級,如果娛樂性大麻在台灣合法化,那將會是亞洲第一。
代表綠黨提出此案的台灣立委提名人李菁琪律師告訴BBC中文說,會支持此案是因為她看到許多病患的需求,尤其是重度憂鬱症或癲癇患者的醫療需求。她說,大麻在醫療上對於許多患者有所幫助,尤其全球許多國家已經使用大麻協助療程多年,所以就醫療人權來說,藥用大麻合法化對她來說合情合理。
「而且,台灣法律上規範更為嚴格的的一級毒品嗎啡,在醫療上都能合法使用,為什麼大麻卻不行?」李菁琪補充說。
今年4月20日,台北大約有三百人在台灣立法院外陳情,開啟了台灣首次大麻合法化的街頭陳情運動。在場民眾要求把大麻當作藥物而不是當作毒品來管制。當時,發起團體「綠色浪潮」當時告訴《美國之音》稱,「我們認為大麻其實可以跟藥物的管制結合在一起。特別把它拉出來作為毒品,對於解決問題沒有幫助。我們希望大麻可以合法化,首先是從醫療的方面開始。」
目前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的亞洲國家是泰國及韓國,兩國在今年年陸續通過法案。泰國甚至允許讓民眾登記後種植少量大麻販賣給藥房。
但是,政府反對大麻合法化的聲浪仍高。官方代表認為大麻會有上癮的問題,不能貿然開放。
根據台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台灣被查獲施用二級毒品(譬如大麻),初犯者須接受強制性的觀察勒戒治療至少一個月,或者是「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需要每個月去指定的醫院進行治療至少一年,才能免除被起訴的法律責任。
台灣法律也規定,如果初犯後在5年內,因為吸食二級毒品再犯被逮捕,就會被起訴或判刑。
根據台北喆律法律事務所的數據顯示,2017年台灣法務部共有4萬3千筆毒品判決,其中851件都與大麻有關,也就是台灣當年每天有超過兩人因為施用、轉讓或販賣大麻而入獄。根據該律師樓統計,涉及大麻的毒品案件,有罪率將近是96%。
李菁琪告訴BBC中文說,今年起每個月她就經手約七到八件與大麻有關的案子,其中有些案例是民眾從國外帶回台灣的大麻煙斗作為紀念品,甚至樂器裏頭,被台灣檢方運用溶劑檢驗出大麻殘留物質,民眾因此差一點觸法,由此可見台灣法律對大麻管制甚嚴。
台灣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廖有祿告訴《美國之音》說,大麻在台灣使用的問題在近幾年變得更加嚴峻,但執法單位及官員已開始討論有關大麻的法律; 他認為大麻已經成為台灣「中產階級」開始使用的藥物,導致現在關於大麻的法律案件增多,不過台灣官方仍認為大麻應當被管制。
李菁琪則說,尋求對自己最好的醫療療程,對她來說就是基本醫療人權,政府應該尊重民眾的選擇,而不是還沒有開放討論下就直接禁絶大麻在醫療上的用途。
在中國、馬來西亞等亞洲其它大多數國家,大麻仍被視為毒品。東方文化對毒品的嚴厲的社會態度,影響著各國政府有關政策制定。
作為海外的華人群體,也受到類似的文化影響。加拿大多倫多A1中文電台新聞及公共事務總監楊婉文曾對BBC中文的《華人談天下》節目說,加拿大當地不少華人對休閒大麻合法化顯得憂心忡忡,特別擔心此舉對年青人的不良影響。
不過,台灣綠黨此次倡議大麻合法化顯示在主流政黨夾擊下生存的小黨,在台灣選戰中以新鮮或「自由派」政見吸引年輕族群以及自由派的政見作為選戰策略。
2018年世界杯足球賽成為有史以來首屆允許合法使用大麻油等大麻類藥品的世界杯。
加拿大參議院今年批准通過娛樂大麻合法化法案。曾擔任英國外交大臣的前保守黨領袖黑格勳爵呼籲英國政府將娛樂性大麻合法化,但目前的保守黨政府表態稱,不會在本屆政府內改變將大麻定性為B類毒品、嚴禁持有的政策,但會重新考慮大麻類藥品的有關規定。
倫敦希思羅機場曾沒收一名兒童考德威爾(Billy Caldwell)的父母攜帶入境的大麻油,這名兒童最後需要入院治療,事件因此在英國引起關注。一個月後,英國政府向一名患有一種罕有的癲癇症的兒童丁利(Alfie Dingley)發出特別許可,容許他使用大麻油作醫療用途。
這些都反映出西方社會對大麻作為娛樂藥物長期爭議的一個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