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巿議員童仲彥被控7年前擔任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補助費12萬,法院依貪污罪判童仲彥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5月、可易科罰金15萬。童仲彥從國外回台,仍堅持自己的清白,還會再上訴。
▼童仲彥2011年至2012年2月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遭判7年6月。(圖/東森新聞)
童仲彥因為詐領助理費12萬,被法院判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另外偽造文書被判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不過他仍然堅持,自己一毛都沒有拿。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我覺得沒有就是沒有,那我不認罪不叫做我態度不佳。」
▼童仲彥遭判貪汙及偽造文書罪。(圖/東森新聞)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間,向北市議會呈報聘用蔡博安為助理,每月薪資3萬多塊。不過蔡博安其實另有工作,沒有實際在童仲彥辦公室任職領薪,四個月間童仲彥共向議會,請領助理費補助款12萬3千餘元,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台灣的司法不應該有變態的SOP,就是認罪繳錢減一半,再減一半都沒事,我覺得不可以這樣。」
▼童仲彥表示拿出更多證據繼續上訴。(圖/東森新聞)
風波不斷的童仲彥,去年因為酒駕,宣布不再尋求競選連任,再更早的時候又傳出家暴,和辦公室主任搞曖昧,結束議員身分後,童仲彥主要從事,之前主張成立性專區工作,不料被市議員發現,他還用台北市議員的身分,徵出國考察紅燈區的美編助理,看來童仲彥,似乎不受到判決的影響,手邊仍然工作滿檔,對於官司纏身,他也會拿出更多證據繼續上訴,套一句台灣阿童的名言,了不起負責。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我覺得自己出事不要怪別人,自己面對。」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