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建商賄賂615萬!前新北副市長判刑將入獄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在都更案中涉嫌收建商6百多萬元賄賂,不只安排兒子、親哥哥到建商公司領乾薪,甚至以嫁女兒名義收金條、名錶,一、二審判許志堅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昨天(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同時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涉嫌收建商6百多萬元賄賂,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圖/東森新聞)
記者:「你對起自己良心嗎,有沒有收錢啊,你對得起新北市民嗎。」
面對鏡頭露出一抹微笑,他就是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涉嫌收615萬元賄賂,協助業者推動都更案,一審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許志堅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寶興開發公司負責人郭兆祥:「(許志堅)就說用登報公告方式辦理,這也是很符合政府辦理都市更新事情,我們都沒有送紅包、送禮。」
▼許志堅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許志堅10年徒刑。(圖/東森新聞)
賄賂公司否認到底,但檢方查出許志堅,民國100年4月至103年6月擔任新北市副市長,新北市都更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藉新店廣明都更案,收業者周麗惠現金509萬元、名錶、金條等,合計新台幣615萬6350元,安排兒子、哥哥到周麗惠掌握的公司,坐領每個月4萬元乾薪外,月領3萬元現金給父親作孝親費,還利用嫁女兒之名收50萬的蕭邦錶和香奈兒錶當賀禮。
時任北市都發局長許志堅 :「也是你結婚第29周年了吧,哈哈哈。」
▼檢方查出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總共收建商賄賂共新台幣615萬6350元。(圖/東森新聞)
許志堅平易近人個性,讓他在一路高升到新北市副市長,如今收賄遭判十年確定,最高法院也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讓官員貪污腐敗名單再添一筆。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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