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認定台大校長管中閔過去任公職期間違法兼職,通過彈劾。台教會今天表示,台大是第一學府,校長在法令或倫理上應有最嚴格要求,呼籲管中閔辭去台大校長。
▼(圖/東森新聞)
監察院日前以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過去擔任公職期間,違法兼職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台幣65萬元兼職報酬,通過彈劾。
台灣教授協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作為台灣第一學府的台大要面臨國際競爭壓力,身為校長不論在法令或倫理上都必須有最嚴格的要求,否則無法帶領台大成為國際一流的大學。
台教會指出,管中閔兼差已經違法,且身為政務官時,匿名為文針砭政府的政策,讓人質疑球員兼裁判,為文吹捧自己還可以賺錢,台灣學術界、政界應引以為恥,但管中閔卻躲在學術界的保護傘下,享受政媒兩棲的雙重利益。
台教會表示,台大擔負起教育台灣下一代菁英的重要,要與國際一流學府競爭,必須有國際標準及格局,做為大學領導者卻出現如此嚴重的倫理爭議,絕對無法見容於任何文明國家的大學,呼籲管中閔辭去台大校長一職,勿為個人利益和顏面,犧牲台大做為國際一流大學的品格和風範。
對於管中閔遭彈劾,台教會指出,這是史上少見現任台大校長遭監察院彈劾的情況,台大和管中閔必須嚴肅以對;媒體的業務就是撰稿,為媒體撰稿每月領取酬勞當然是兼差,針對監察院的彈劾案,管中閔的違法事實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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